中新网北京新闻2月28日电 (记者 陈杭)28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单国钧为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张雯、任雪峰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刘双玉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田向红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

任命蓝向东、贺卫、方洁、岳向阳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张家贞、黄宝跃、张朝霞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许庆文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