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系统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广大检察干警和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检察系统全国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21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