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
9月27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集中整治****官僚主义要求,深入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汲取****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坚决破除****官僚主义的重大意义。同时,要求全体干警提高认识,从相关文件通报的具体案件中,分析****官僚主义产生的根源
正义网福建9月30日电 (通讯员 张雨墨 陈明 ) 俗话说“好的中医治未病”,未病先防,提早干预。检察监督的过程也好比是医生看病。下面我们一起走进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看看他们是如何防治“司法渎职”之病的
王建华、法律本科学历、系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原始高级合伙人(于2000年合伙创建该所)。自1997年5月开始执业至今。业务特长:重大复 杂刑事案件辩护(侦查阶段争取取保候审、在公安提请逮捕阶段提供辩护意见争取不捕、擅长检验起诉阶段提前辩护介入、说服人民检察院依 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决定取保候审、办案过程中证据逻辑分析、非法证据排除判断与操作、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与法理运用、 与检方正确进行控辩交易、进行无罪辩护与罪轻辩护、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的缓刑建议说服法院决定宣告缓刑)
华声在线6月7日讯 (见习记者 罗浩) 近日,一条“南宁青秀区检察院挂横幅、放鞭炮庆祝一把手滚蛋 ”的帖子火爆华声论坛、猫扑、天涯等社区网站,引发众多网友围观。截至记者发稿前,以“青秀区检察院 鞭炮 横幅”为关键词的百度快照相关页面已激增到34000个。 6月7日,青秀区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承认,“网上热传的事情是真实的,时间是六月一日早晨”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再审是通过重新审理的方式达到纠错目标的程序,因而再审没有专门的审理程序
2月26日上午10点,大洋镇上一出租屋内,9岁的徐小源(化名)和奶奶迎来了一行珍贵的客人,他们上门看望慰问了寒门学子,并送上了上网课学习用的天猫精灵和学习用品,当天全市共有10名困境儿童得到爱心人士的帮助,在家就能够开心上网课。 徐小源今年9岁,大洋镇人,父母离异,和身患尿毒症的奶奶相依为命,目前就读于大洋镇中心小学三年级。应对新冠疫情学校开设了网课,但徐小源因为家庭贫困,无法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家上网课
在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新蔡县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全县党员干部一心向党、为党工作的激情。 该县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县委、县政府机关开展了朗诵红色经典《英雄不朽》、听取《新蔡蝶变源于初心》党史研究报告,县人大、县政协、县**局等单位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县纪委监委、县人民医院、县一高等单位由党委(党总支)书记上专题党课,县委宣传部等单位观看了党史纪录片或廉政教育片。 还有的单位将主题党日活动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创新为民服务形式
本报10月24日电 昨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在省人大会议中心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海深主持会议,副主任朱维芳、胡连松、朱先发、郭万清、张俊及秘书长汪国才出席会议
“我们就是那边那个屋,这欺人太甚了,有钱了不起啊。”众兴社区的居民说起此事,气愤不已。 同年12月7日,滨海新区政府回复称,“当事人反映的中塘镇公益性骨灰堂每家收取3万元问题不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第二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