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外情况
据人民日报报道,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公告,对个税法2018年修改前部分原按“其他所得”的征税项目进行了调整,并对网络红包等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进行了明确。根据公告,网络红包纳入礼品范围,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购买新车是一笔不菲的投资。您肯定想要确保自己不会因车辆发生盗抢或严重交通意外而损失惨重。汽车保险可以有所帮助
3月15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现场,中国消费者协会启动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拉开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序幕。在活动现场,苏宁易购、国美、沃尔玛、便利蜂、一得阁、日日顺、立升、京东商城等企业率先响应做出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网络等远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但是线下实体店购物尚未有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
6月下旬,ATO发布了针对2021/22收入年度的 “100A指南”(”2021-22收入年度的100A条款管理”)。 综上所述,该指南似乎是对之前公布的草案材料(2月23日的指南)的重申,没有或几乎没有对纳税人及其顾问在2021/22收入年度需要作出的实际问题和决定提供指导。 据悉,ATO的重点是从业者实施和保持实质性的记录,以支持为2021/22年输入的或就有关事项进行的安排
新版个资法预计10月1日正式上路,许多企业在规划因应措施的同时,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如何搞懂个资法规范?BSI总经理蒲树盛在日前举办的BSI年会上指出,个资法的许多规范虽然不同于以往,但它其实不难理解,主要重点在于针对3个行为模式做出规范,换句话说,就是规范个资的搜集、处理、利用3种行为。 在搜集端要注意的是,要做到告知当事人、符合特定目的、及取得当事人同意,而个资处理须符合的行为规范,则是施行细则草案里的11项安全维护措施,确保个资在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性,至于个资利用要注意的则是不能逾越特定目的。此外,在损害赔偿规范上则有2种情形,第一种是个资外泄或其他事件,造成当事人权益受损所应担负的赔偿责任,第二种则是不符合主管机关稽核检查要求可能担负的罚责
新冠冕之情下的个人信息处理及其保护问题,重点与难点在于个人信息上的信息/数据主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与协调。 本文将在当前的当前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下,结合疫情及其防控这一现实因素,从而中国法下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性规定及疫情防控下的例外可能,并针对未获得授权, 无法适用无需“经被收集者同意”而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企业提出一些合规建议。 通常,获取个人信息主体“同意”是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