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佐治亚州、马萨诸塞州、南卡罗来纳州和弗吉尼亚州的许多民众如果满足特定要求,从联邦税收目的出发,其州政府的付款不会算作收入。对于这些个人,如果付款是已支付州税的退税、并且收款人申请了标准扣除或逐项扣除但未获得税收福利,则从联邦税目的出发,州付款不包括在内。

国税局感谢纳税人、税务专业人士、软件公司和州税务管理者的耐心等待,让国税局和财政部可以来解决这一独特而复杂的情况。

国税局了解某些州涉及与2022年新冠疫情及其相关后果有关的特殊退税或付款的问题。各种州项目在2022年分发了这些款项,而围绕联邦所得税目的如何处理这些款项的规则非常复杂。虽然一般来说,出于联邦税收的目的,各州支付的款项可计入收入,但各州在2022年支付的许多款项也有例外情况。

为了帮助收到这些款项的纳税人及时报税,国税局提供以下附加信息。

如果付款是已支付的州税的退税,并且收款人申请了标准扣除或逐项扣除但没有获得税收福利(例如,因为适用了10000美元的税收减免限额),则该付款从联邦税目的出发、不包括在收入中。

以下各州在2022年的付款属于此类,并且出于联邦税收目的将被排除在收入之外,除非收款人在扣除税款的那一年获得了税收福利。

如果付款是为了促进一般福利或作为救灾付款,例如与新冠疫情相关,从联邦税目的出发,根据一般福利原则或作为合格的救灾付款,它可以从收入中排除。确定付款是否符合这些例外情况是一项复杂的、基于大量事实的调查,取决于许多因素的考量。

国税局复核了2022年各州可能属于这些类别的付款类型,考虑到出于联邦税目的确定这些付款处理方式的复杂的具体事实,以及目前试图提交联邦所得税表的个人所需的确定性和清晰度,国税局在两者之间进行了平衡后作出决定,为了健全税收管理的**利益,并且考虑到新冠疫情紧急状态将于2023年5月结束,这个问题仅适用于2022纳税年度,如果纳税人出于联邦所得税的目的未将其中一项付款的金额计入其2022年的收入中,国税局将不会质疑将2022年的付款视为可排除在原始或修正税表中的收入之外。

来自以下州的付款属于此类,国税局不会质疑在2022年从联邦所得税目的出发,将这些付款视为可排除在外的处理方式。

有关此规则适用的特定款项列表,请参阅此图表(英文)。

出于联邦所得税的目的,各州可能已经支付的其它款项通常包含在收入中。这包括阿拉斯加州永久基金分红的年度付款以及各州作为对劳动者的补偿而支付的任何款项。

[1] 仅适用于除年度永久基金分红外收到的补充能源救济付款。

[2] 伊利诺斯州和纽约州发放了多笔付款,其中一笔付款均属于退税,应按上述方式处理,其中一笔付款属于救灾付款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