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经
专科以上学校办理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规定案,检送财政部109年2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804666690号令。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补助办理家庭教育活动实施要点”,名称并修正为“教育部补助推展家庭教育实施要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9年2月3日以台教社(二)字第1080187082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教育部奖助机关机构学校法人及团体推展家庭教育办法”,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以108年11月19日以台教社(二)字第1 080163144B号令订定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1份,请查照
教育部函文:有关“2020大专校院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说明手册”案,详如说明,请查照。 “教育部补助本国语文教育活动实施要点”第3点、第6点、第8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9年8月11日以台教社(四)字第1090083862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请查照。 检送农业科研成果应用可能涉及国内食、药等领域之管理法规与例示,请查照
“教育部补助推动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导型计划要点”第8点, 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8年5月15日以台教资(一)字第1080 061943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修正规定)1 份,请查照。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修正“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直辖市与县(市)政府 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办理原住民族教育要点” 【教育部】有关学校依“专科以上学校产学合作实施办法”第3条各款规定办理产学合作事项取得之收入,其征免营业税规定。 嘉南药理大学智慧健康产业技术研发与人才培育中心于109年5月23日至5月24日举办“2020年台湾绿点子国际发明设计竞赛暨嘉南药理大学核心产品发表会” 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109)年“创业归故里创新创业竞赛”
《哈尔滨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业经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21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摩托车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市区内摩托车的销售、登记、通行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裁判字号: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声字第 249 号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国 109 年 01 月 16 日 裁判案由: 假释中交付保护管束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声字第249号 声 请 人 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 受 刑 人 罗明宗 上列受刑人因窃盗等案件,声请人声请于假释中付保护管束(10 9年度执声付字第55号),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罗明宗假释中付保护管束。 理 由 一、声请意旨略以:本件受刑人罗明宗因窃盗等案件,经本院判 处有期徒刑2年6月确定,于民国107年1月28日送监执行,嗣 经法务部于109年1月13日核准假释,爰依刑法第93条第2项 、刑事诉讼法第481条第1项规定,声请裁定于受刑人假释中 付保护管束等语。 二、按刑法第93条第2项规定,假释出狱者,在假释中付保护管 束
教育部转知经济部“具创新能力之新创事业认定原则”,请查照。 教育部转知文化部检送“考古遗址发掘资格条件审查办法”第4条、第8条修正条文勘误表及修正条文对照表勘误表一案,请查照。 “教育部补助推动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导型计划要点”第2点、第3点、第4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0年2月23日以台教资(一)字第1100013855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教育部函文:有关“2020大专校院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说明手册”案,详如说明,请查照。 “教育部补助本国语文教育活动实施要点”第3点、第6点、第8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9年8月11日以台教社(四)字第1090083862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请查照。 检送农业科研成果应用可能涉及国内食、药等领域之管理法规与例示,请查照
本校【111学年度大学申请入学第二阶段甄试因应“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应变机制】业经111年5月10日学士班招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本校111学年度大学申请入学第二阶段甄试维持于111年5月19日(星期四)至5月21日(星期六)举行,甄试地点以各学系公告为主。 考生如因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影响致无法参加第二阶段甄试,有以下情形者,应尽速于5月16日前检附“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考生甄试应变方案申请书”及卫政机关核发之相关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向教务处招生组提出申请
公告“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施行细则”业经卫生福利部于105年12月9日以卫部护字第1051462389号令发布,欢迎本校同仁与家长详阅! 张贴者:2016年12月23日 上午12:4**辅处学辅主任 [ 已更新 2016年12月23日 上午1:19 ] 一、依教育部105年12月15日台教授国字第1050146566号函及卫生福利部105年12月9日卫部护字第1051462389C号函办理。 二、旨揭施行细则将于106年1月1日起配合母法施行,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前揭细则条文、总说明及条文对照表各1份,请本校同仁与家长配合办理。
《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生态环境管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尊重河道自然规律及河流演变规律,实现过江通道建设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 二、充分利用江上和水下空间,着力推进多功能过江通道建设,加强设计协同、建设同步,强化通道与其他基础设施统筹协调,做好远期预留,提高通道资源利用效率。 三、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需要,把握好过江通道建设节奏,在组织科学论证和加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程序报批后有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