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制
第一条 依据中华民国运输学会章程第廿五条,设技术服务委员会 (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第二条 本委员会采委员制,置委员七至十三名,其中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由本学会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同意后聘任之。其他委员由本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后报请理事会核备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于2002年10月经民政部审核批准设立,是全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自愿结成的非法人、非经营性社会团体,业务范畴包括规划编制理论研究、研讨交流、咨询服务等方面。 加强城市规划编制队伍建设,推进城市规划工作的规范与发展,为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提供服务。 业务职责: 1、对城市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研究、指导与协调,制订行业公约,协助政府规范规划编制市场,制定规划编制技术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 2、组织进行城市规划编制的技术研讨与培训、经验交流、重大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3、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提供规划管理、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 受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常务理事会领导,实行委员制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展示专业委员会于2007年8月经民政部审核批准设立,是全国城市规划展示工作者自愿结成的非法人、非经营性社会团体,业务范畴包括规划展示理论研究、研讨交流、专业培训、展览展示、咨询服务等方面。 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规划展示工作的方针政策,探索规划展示馆的新理念、管理的新模式、运行的新机制,促进规划展示单位间的经验交流与我国规划展示行业的发展。 业务职责: 1、组织研究规划展示单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可持续发展的相关问题; 2、组织规划展示单位开展经验交流、展会信息、咨询服务活动,传播行业信息,促进公共参与的发展与进步; 3、组织开展规划展示国内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4、组织开展人才培训活动,举办各种培训班、研讨班和技术业务讲座: 5、调研规划展示行业状况,促进、监督规划展示行业的发展; 6、维护规划展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条 依据中华民国运输学会章程第廿五条,设会员服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第二条 本委员会采委员制,置委员七至十三名,其中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由本学会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同意后聘任之。其他委员由本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后报请理事会核备
第一条 依据中华民国运输学会章程第廿五条,设产学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第二条 本委员会采委员制,置委员七至十三名,其中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由本学会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同意后聘任之。其他委员由本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后报请理事会核备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于2002年10月经民政部审核批准设立,是全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自愿结成的非法人、非经营性社会团体,业务范畴包括规划编制理论研究、研讨交流、咨询服务等方面。 加强城市规划编制队伍建设,推进城市规划工作的规范与发展,为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提供服务。 业务职责: 1、对城市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研究、指导与协调,制订行业公约,协助政府规范规划编制市场,制定规划编制技术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 2、组织进行城市规划编制的技术研讨与培训、经验交流、重大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3、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提供规划管理、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 受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常务理事会领导,实行委员制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城市勘测专业委员会于2002年10月经民政部审核批准设立,是全国城市规划、勘察、测绘、管理工作者自愿结成的非法人、非经营性社会团体,业务范畴包括城市勘测行业管理、技术推广、专业培训、书刊编辑与咨询服务等方面。 加强城市勘测队伍建设,推进勘测管理工作的规范与发展,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城市基础地理信息保障服务。 业务职责: 1、对城市勘测工作进行研究、指导与协调,制订行业公约,协助政府规范勘测市场,制定勘测管理技术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 2、组织进行城市勘测的技术研讨与培训、经验交流、重大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3、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勘测管理、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 4、加强部门和单位间的横向联系与合作,以促进优势互补、 共同发展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防爆电气技术专业委员会(C.E.S-EX)创建于2014年12月,秘书处设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属于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的分支机构,隶属于中国科协,是防爆电气、非防爆电气行业科技工作者及用户单位等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社会组织。 专委会业务范围涵盖学术交流、专业展览、书刊编辑、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等,重点在国家级科技思想库信息平台(防爆电气行业专家库)建设、继续教育(短期培训、科普班)、《电气防爆》期刊编辑、承接政府部分职能转移(人才评价、科技评估、专业技术资格认证、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成果鉴定、行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让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专委会实行委员制,执行机构为主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是本专委会会员大会在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一条 依据中华民国运输学会章程第廿五条,设学术委员会 (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第二条 本委员会采委员制,置委员七至十三名,其中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由本学会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同意后聘任之。其他委员由本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后报请理事会核备
为宣扬政府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发展区域工商业,繁荣地方经济,并加强投资服务及辅导中小企业,特别设置“基隆市工商发展投资策进会”,本会居于政府与厂商之间,以“服务、沟通”发挥桥梁功能 。主要工作为积极推动改善境内投资环境,宣导政府财经政策,策进投资意愿,会同有关单位规划工业区之编定,促销工业区土地,协助兴办工业人取得土地,申办有关登记手续,乃至于提供市场资讯。并经常访问厂咨询意见及调解疑难,系地方之“投资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