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用
11月8日,银我国保监会中文网站正式发布《我国银我国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审批事宜工作方案(草案稿)》。 11月8日,银我国保监会中文网站正式发布《我国银我国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审批事宜工作方案(草案稿)》,对拟成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在政府机构成立、政府机构更改、政府机构中止、经营范围、常务董事和高阶职员供职资格证书批准等各方面做出明确要求。 《草案稿》分成八个段落,AVBW百十条,主要就修改有下列三各方面:其一稳步大力推进商业金融市场开放举措司法机关破冰
彰化县政府今年度将斥资2.5亿元,打造刑事警察大楼,将刑事警察业务独立出来,预计下半年能动工,拨用县农会对面国有财产局土地,占地达600坪。 彰化县警察局大楼已经使用超过30余年,但大楼随着环境与编制改变已不敷使用,彰化县政府今年度将斥资2.5亿元,打造刑事警察大楼,将刑事警察业务独立出来,预计下半年能动工,拨用县农会对面国有财产局土地,占地达600坪。 彰化县警局新建刑事警察大楼预定地在彰化市中山路旁,县农会正对面,这块土地方正,占地约600坪,目前作为县府停车场使用,县府预计分4年编列2.5亿元,大楼预计兴建地下1层,地上5层,提供刑警更好的办公环境
【记者曹丽蕙台北报导】文化部长史哲、国立历史博物馆馆长梁永斐,今天共同主持史博馆南海行政办公室揭牌仪式,向外界宣告,史博馆将启动最大的能量,完成整建开馆的准备工作。 史博馆表示,史博馆为政府来台设立的第一间公共博物馆,为提供社会大众更优质、专业的艺文服务,规划“升级发展计划”,现进入闭馆整建第二期工程,紧锣密鼓迈向最后完工的阶段。 文化部长史哲表示,史博馆的修复再利用工程可说是文化部所属馆所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感谢前两任部长争取公建计划,史博馆同仁的努力,“文化工作是一棒接一棒的”,自己也将接棒持续完成各项延续性工作
各机关经管国有公用财产如有用途废止、闲置、低度利用或不经济使用情形,财政部得依现行国有财产法第 34 条第 1 项及行政院核定“国有公用不动产依国有财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变更为非公用财产之处理原则”规定执行收回。立法委员考量财政部依现行机制协商收回各机关经管国有建筑用地,受机关本位主义影响,执行耗时费力,提出国有财产法第 34 条修正案。 国有财产法第 34 条条文经总统 107 年 11 月 21 日公布增订第 2 项,明定国有公用财产有用途废止、闲置、低度利用或不经济使用情事之一者,财政部得通知管理机关于限期内提出活化运用计划,必要时,得径行核定变更为非公用财产加速收回,如涉拨用之不动产,仍陈报行政院核定废止拨用后收回
你局《关于五原县复兴镇顺利蜜瓜市场仓储交易项目供地方案的请示》(五自然资发〔2020〕118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和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五原县复兴镇顺利蜜瓜市场仓储交易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五政纪〔2020〕41号)议定事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位于五原县复兴镇顺利村集体建设用地3356.72平方米土地,以拨用方式供给五原县顺利蜜瓜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五原县顺利蜜瓜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五原县复兴镇顺利村农企联营联建的蜜瓜市场仓储交易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依本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申请出租、让与或拨用国有林地或公有林地者,应填具申请书载明下列事项,检附有关证件,经由林地之管理经营机关,在国有林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在公有林报请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会商有关机关办理: 一、申请者之姓名或名称。 二、需用林地之所在地、使用面积及比例尺五千分之一实测位置图(含土地登记誊本、地籍图及用地明细表)。 五、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定之使用计划
政自经界始,地政为庶政之母,举凡地方建设,社会经济发展,民众财产权保障,均根基于地政工作之良窳,因此,地政政策不仅在维护公共利益,更须保障民众合法权益,鉴于地区曾是战地又是侨乡,时空背景殊异,地政问题错综复杂,土地纠纷层出不穷,为期地政业务顺利推动,提升为民服务品质,地政局将秉持“地政创新”之理念自我期许,“地”就是因地制宜,不仅依法行政,更要不违法,想办法解决问题;“政”即勤政亲民,提供多元化服务措施,以客为尊,致力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创”即开创地利,推动平均地权,积极开发土地利用,促进地方繁荣;“新”就是日新又新,与时俱进,因应知识经济,结合互联网,提供民众更便捷之服务。殷望本局同仁在兹念兹,民之所欲、长在我心,研究创新,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好要更好,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一)办理土地建物登记、确保民众不动产登记物权
政自经界始,地政为庶政之母,举凡地方建设,社会经济发展,民众财产权保障,均根基于地政工作之良窳,因此,地政政策不仅在维护公共利益,更须保障民众合法权益,鉴于地区曾是战地又是侨乡,时空背景殊异,地政问题错综复杂,土地纠纷层出不穷,为期地政业务顺利推动,提升为民服务品质,地政局将秉持“地政创新”之理念自我期许,“地”就是因地制宜,不仅依法行政,更要不违法,想办法解决问题;“政”即勤政亲民,提供多元化服务措施,以客为尊,致力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创”即开创地利,推动平均地权,积极开发土地利用,促进地方繁荣;“新”就是日新又新,与时俱进,因应知识经济,结合互联网,提供民众更便捷之服务。殷望本局同仁在兹念兹,民之所欲、长在我心,研究创新,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好要更好,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一)办理土地建物登记、确保民众不动产登记物权
一一本校于民国六十七年七月因应省立高雄师范学院教育实验与研究之需 ,并接受高雄市政府拨用凯旋国民小学旧址而创立。 六十九年七月一日﹐随着省立高雄师范学院改隶国立﹐更名为 “国立高雄师范 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并附设国中部﹐国小部。 一一七十八年八月一日再随高雄师范学院改为大学﹐又更名为“国立高雄师范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政自经界始,地政为庶政之母,举凡地方建设,社会经济发展,民众财产权保障,均根基于地政工作之良窳,因此,地政政策不仅在维护公共利益,更须保障民众合法权益,鉴于地区曾是战地又是侨乡,时空背景殊异,地政问题错综复杂,土地纠纷层出不穷,为期地政业务顺利推动,提升为民服务品质,地政局将秉持“地政创新”之理念自我期许,“地”就是因地制宜,不仅依法行政,更要不违法,想办法解决问题;“政”即勤政亲民,提供多元化服务措施,以客为尊,致力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创”即开创地利,推动平均地权,积极开发土地利用,促进地方繁荣;“新”就是日新又新,与时俱进,因应知识经济,结合互联网,提供民众更便捷之服务。殷望本局同仁在兹念兹,民之所欲、长在我心,研究创新,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好要更好,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一)办理土地建物登记、确保民众不动产登记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