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
环安组负责实验室及实习场所安全卫生管理,94年2月本校依相关法令规定成立环境安全卫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召集人,并依规定每三个月至少开会一次。 环安组配合环境安全卫生委员会,近年来陆续制定安全卫生相关规章,并进行实验安全卫生查核,推动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与有害废弃物管理,逐步建构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已通过的规章包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计划”、“环境安全卫生委员会设置要点”、“环境保护及安全卫生管理要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守则”、“年度安全卫生自动检查计划”、“危害通识计划”、“国立台南大学承揽商环安卫管理要点”、“国立台南大学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与有害废弃物管理要点”等
科技部修正“补助国际产学联盟计划作业要点”部分规定,并自即日生效。 台北市政府工务局新建工程处谨订于110年9月27日至110年10月1日办理“台北市区路宽8米以上道路平坦度检测委托技术服务”劳务采购之招标文件公开阅览,请查照。 中央研究院征求111年“国家生技研究园区次世代治疗方法转译计划”申请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请至110年10月15日止,请查照转知
订定“科技部补助产学研发中心计划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 修正“科技部补助新型态产学研链接计划作业要点”部分规定,并 自即日生效。 原住民族委员会修正“原住民族委员会推展原住民族影视音乐文 化创意产业补助要点” 云林县政府为纂修本县经济发展沿革史料,办理“《云林县志‧经济志》纂修计划”招标案(案号:1112H10046) 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111年8月22日本会“产学合作计划征件说明会” 经济部鼓励师生踊跃参加111年度“放视大赏数位内容竞赛暨展览活动” 台北城市科技大学企业管理系理“2022 COOL酷酷比-城市 ̇一鹭-全国大专校院暨高中职创新创业及创意行销竞赛活动”
3月16日上午,我校在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九楼视频会议室召开教材工作委员会会议。党委书记、教材工作委员会主任方海林,党委副书记、教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薛浩,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崔刚、王伟、张勤芳,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奚新国出席会议。王伟主持会议,教材工作委员会成员和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
大专校院的主要任务为培育专业人力资源、创造新颖科学知识及参与国家建设与发展等,同时也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基础,若能有效运用大专校院人力从事产学合作活动与推广学术研发成果,必有助于我国教育与经济之连动发展,并提升产业实作人才的培育效益,进而达到拟定未来教育方针、带动产业发展等多元化目的。 有鉴于学术能量的管理与扩散为国家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行政院于民国95年10月18日第3011次会议通过“2015年经济发展愿景第一阶段三年冲刺计划(2007-2009年)产业人力套案”,将“加值产学研合作连结创新”列入推动重点之一,藉以活络产、学、研人力资源的流通运用,并提升国家产业创新研发的竞争力。政府为引导上述计划之推动,遂透过评量产学合作的推动成效,来促成校际间之良性互动环境,以引导各校积极发展学校特色并鼓励教师投入产学合作行列
一、计划目的:鼓励大专校院学生社团青年志工,利用寒暑假期间,至教育优先区中小学免费办理营队活动,开启消弭学习落差之新方向。将服务学习之内涵与精神融入于营队活动中,培养乐观进取、积极奉献及关爱社会之服务人生观。 二、申请时间:111年3月25日(五)〜4月13日(三)
为促进本校与国内外姊妹学校、其他大学校院及研究单位之学术交流,邀请学者来校从事短期访问及研究,特订定“台北市立大学邀请学者访问与研究实施要点”。 一、各学院或各学系所邀请之学者,应先经系、所、中心会议通过,报请院长、校长核可。 二、申请计划的各学院或系、所,应检附以下文件,向国际事务处提出申请
教育部函文:有关“2020大专校院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说明手册”案,详如说明,请查照。 “教育部补助本国语文教育活动实施要点”第3点、第6点、第8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9年8月11日以台教社(四)字第1090083862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请查照。 检送农业科研成果应用可能涉及国内食、药等领域之管理法规与例示,请查照
检送国立台北大学同步远距课程–“Python基础程式设计班”及“Python短期日间密集入门班”两班级简章暨报名表各1份,敬请转知所属单位惠予公告,并鼓励所属人员踊跃报名参加,请查照。 一、 本校为响应居家不停学,学习不间断,特开设Python程式设计系列两门精选课程。 二、 “Python基础程式设计班”为完整基础的夜间课程,预计于112年2月16日开课,每周四晚上19~22时上课,至112年4月6日结束,共计8周(24小时);学员由陈祥辉老师带领上机实作,适合作为无程式设计基础的高中职以上学生及在职人士修习Python的初级课程,利用每周1天(3小时)的学习,打下扎实基础
一、 基于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至发病之潜伏期为1至14天,为避免因过早采检致未能及时发现病例,复考量执行效益及防疫量能,爰可弹性调整于隔离或检疫期满前2日内安排采检,惟须确保于期满前可取得检验报告。 二、 高级中等(含)以下学校之境外生、大专校院境外生、海外青年技术训练班新生、境外非学位生等经专案许可入境对象,原规定于检疫期满后隔日采检,为达政策一致性,此类个案采检时间比照上开说明办理。 三、 旨揭新增措施之检验费用以健保代收代付方式支付,惟受检者须自付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部分负担费用)及往返医疗院所搭乘防疫计程车之交通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