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
中新网上海12月4日电“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4日,上海检察机关75名检察干警面对国旗右手举拳,庄严宣誓。为迎接“国家宪法日”,市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应邀参与宣誓仪式并共同参观了市院院史陈列室、检务公开馆、文化长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出席并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为市检察院、检察分院、上海铁检院2016年新任命的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颁发任命书
2月27日,市水利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观看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易志斌在视频会议结束后,就如何搞好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征对本系统在党纪党风上存在的问题,加大惩治反腐力度,认真进行整改。二是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工作,切实堵住各种漏洞
(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一、受理举报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1.对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为了提高法官的素质,加强对法官的管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月12日上午,纪委书记曹国杰带领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赴新安县青要山镇二峪村帮助贫困农户收割麦子。二峪村现有农户24户,其中21户为贫困户。驻村第一书记介绍了二峪村基本情况,并结合驻村以来深入贫困户、克服困难、满腔热情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讲述切身体会,全体纪检干部深受感动
根据盐城市纪委办公室(盐纪办〔2020〕19号)文件精神,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市医疗保障局。 如发现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可以向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检举、控告: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的行为; 2.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的行为; 3.对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人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1.对党组织、党员违 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 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集团所有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 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1.党员对党纪处分或集团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