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犯罪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法律咨询:被取保候审人哪些义务需注意? 律师解答: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数罪并罚是我国刑罚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刑法》具体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刑期计算方法以及适用数罪并罚的几种情况。但笔者认为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尚有不完善之处,值得探讨
内容概述 “都怪我自己心存侥幸,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形成了严重的后果,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后怕。”近日,在后柳司法所组织开展的“我要上讲台 争做好公民”主题教育活动上,社区矫正对象陈某讲述着自己的亲身经历,汇报思想动态。 “都怪我自己心存侥幸,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形成了严重的后果,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后怕
假释是司法机关将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但是我国刑法也明确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进行假释。那么假释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 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被保释出来,不必进去关起来。取保候审的人仍然是犯罪嫌疑人,必须处理。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不妨碍侦查,并附有强制执行令的强制措施
大河网讯 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该案系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青团焦作市委、焦作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办公室《关于开展共青团组织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实施以来,焦作市首例法院携手团委庭审现场对犯罪未成年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刑事案件。 本案中,小明(化名)和小刚(化名)两名被告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他们一个月内连续13次异地流窜,因盗窃零食、电子烟、旧手机等这样的“小偷小摸”行为,被公诉机关诉至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指定阿巴嘎旗纪委监委对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 2004年至2007年,锡林浩特监狱相关领导及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放纵服刑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席某某充当“保护伞”,致使席某某被违规违法减刑,甚至在服刑时脱离监管场所,重新犯罪,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2018年12月27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分别给予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名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行政撤职、降级、降低退休待遇等处分
取保候审到期后不可以自动解除的,你可以去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申请解除。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没收保证金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就检察机关而言,普法责任的落实主要表现在通过普法推进预防犯罪方面。 所谓犯罪预防,就刑罚目的而言,可分为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前者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惩罚改造犯罪分子,预防其重新犯罪;后者是指通过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防止潜在犯罪者实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