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
迪庆房产网 117人浏览 发布日期:2021.05.24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 粤港澳大湾区自公布建设规划以来一直广受国内外的关注.但大湾区目前的个人所得税与香港个人所得税是不同的个税税率差近30个百分点这对吸引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来大湾区工作造成了一个问题.这次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内容主要有二点: 1. 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了明确 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 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办法提出由广东省、深圳市具体确定.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彭太在一间3A广告公司任职广告策划,去年怀孕,今年3月份剖腹产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宝宝,7月份彭太的工资帐户上打进了一笔1.1万余元的费用,公司财务人员告诉彭太是社保局发放的生育保险津补贴,同时公司已为其代扣缴了个人所得税近3000元。彭太感激之余对于代缴税款的金额又小有微辞,于是向自己在地税工作的同学进行了解,同学介绍彭太拨打广州地税12366咨询热线,彭太依言进行了电话咨询,结果令彭太非常惊喜,咨询员告诉她,社保部门返还的生育补贴部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咨询员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从2008年3月7日起,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随着二手房买卖交易日益频繁,关于二手买卖注意事项也越来越引起大家的重视,那么二手房住房过户费怎么算,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小编对此进行了整理,各位购房者可以作为参考。 作为二手房过户流程一个重要环节,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是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中需要大家重点了解的一个问题,其需缴纳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下面具体分析各税种如何收费,总体来看我们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 第一:营业税,税率为5%
税驴网致力于税务信息分享与税务筹划事业,欢迎交流! 别再错误地认为,只要是自然人股东取得分红就要扣缴20%个税!看看这三种情况! 投资主体不同,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分红税负也不一样。 比如外籍个人股东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但是要注意对于双重身份的,税务机关会按中国居民纳税人处理,不予免税
IT之家 9 月 4 日消息,据广西汽车集团官微消息,五菱新能源与日本 ASF 株式会社举行 G050 项目量产合同签约暨 OTA 样车交付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合作开发一款纯电动物流车,由日方支付研发费用,委托五菱新能源生产制造,共同推动广西新能源汽车首次进入日本市场销售。结合此前曝光的有关专利图,G050 先行开发右舵车型,同时更加注重整车的功能性开发
个人所得税在2020年1月的时候就开始实行了新的政策,政策中提到了起征点的变化,除此之外,不知道大家对于其它一些政策是否有所了解呢?如果没有,也没关系。下面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这个内容和大家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9年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3500元提升到了5000元,这意味着月工资在5000元及以下的人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公告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1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随后,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