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附加税优惠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标准和程序。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想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申请。只有符合评分标准的公司才能申请
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称,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公告明确,所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1、《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2、《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3、《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缅甸议会批准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 原标题:缅甸议会批准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 8月5日,缅甸议会审议并批准了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RCEP)的议案。缅甸投资与对外经济关系部(MIFER)副部长吴巴勒新在议会上表示,将在2020年11月举行的第37届东盟峰会上,参与签署该协议。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亚太地区规模最大、最重要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达成后将覆盖世界近一半人口和近三分之一贸易量,成为世界上涵盖人口最多、成员构成最多元、发展最具活力的自由贸易区
6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第32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本批次《目录》包括283款车型,其中含乘用车52款(纯电动乘用车49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3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进行了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