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
因对捷运黄线出土段及神农路部分路段规划征收拓宽仍存有疑虑,张胜富(第1排右3)及邱俊宪(1排右4)2位议员于10月13日邀集高雄市政府工务局、捷运局等单位,前往神农路现地会勘,并与居民互动交流。 张议员说,捷运黄线设置规划后,沿线有部分土地及建筑物受到影响,民众有疑虑,他建议市府研拟相关配套并以都市计划方式进行检讨,也应与民众进行充分沟通,让区域发展能符合地方需求。 邱议员表示,未来兴建捷运高架再加上国道7号兴建通车后,为衔接交流道的路段,神农路路幅将会比现有的道路再缩小些
因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项目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拟实施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项目,现将拟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大足区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项目。 征收范围:大足区龙岗街道一环北路中段212号,新华集团办公楼及家属院1-4单元(具体详见拟征收红线图)。 征收部门: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请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利人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征收工作
月26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6、7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和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裁定中认定的倾销幅度为116.2%—218.4%,补贴幅度为6.3%—6.4%。商务部同时决定自2021年3月28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各公司反倾销税税率为116.2%—218.4%,根据相关规定,为避免双重征税,决定不征收反补贴税。 应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申请,商务部分别于2020年8月18日和2020年8月31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圆准成功利用倒封装技术,将英国PragmatIC的软性芯片(Flex IC)制成 RFID TAG,可为电子印刷领域的一大进步。使用来自世界软性芯片领域权威PragmatIC,加上圆准自主研发出的倒封装技术,令软性芯片成功地可以应用在RFID TAG上,也为RFID市场带来更多的可能性。 许多行业都运用了无线射频辨识技术
文昌镇位于千岛湖畔淳安县东北部,素有“淳安东大门”之称,镇政府驻地潭头村,东距杭州120公里,西距县城25公里,05省道贯穿全境,是淳安和沪、杭等地之间的重要交通要道。 全镇辖区地域面积约为221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128个自然村,总人口1.4万余人(其中农户4194户,农业人口13867人)。 全镇共有耕地6590亩,山林近30万亩,生态公益林6.1万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42327亩,市级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18709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8月22日起,调整部分俄罗斯生产厂商生产的进口丁苯橡胶反倾销税税率。其中,俄罗斯瓦罗涅士卡丘克开放式股份公司(Voronezhsintezkauchuk)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4.02%(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7号)。最近,根据涉案企业申请,决定将俄罗斯瓦罗涅士卡丘克开放式股份公司英文名更正为“Voronezhsynthezkauchuk”
新《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申报纳税包括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两个方面的内容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5月5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从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健全制度体系等8个方面提出30余项具体任务。 《意见》突出强调“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落实到产业发展方面就是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消费税附征的地方税费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消费税附征的地方税费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方便我市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税费,使随消费税附征的地方税费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保持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税款属期)起,我市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纳税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的,其随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缴费)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 三、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