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令
为提升老城区基础配套设施,完善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路网建设,发展区域经济,实现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管委会、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乌经开政常纪〔2021〕6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区政府研究决定,对百园社区棚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西坪路、锦园路、园坪路和中坪路建设工程范围内土地、房屋及附属物依法实施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治区土地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乌政办〔2017〕3号)、《关于公布自治区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0〕4号)、《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百园社区棚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西坪路、锦园路、园坪路和中坪路市政工程立项的批复》(乌经开发改〔2019〕80号、81号、82号)、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征迁蓝线图等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 按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百园社区棚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西坪路、锦园路、园坪路和中坪路建设工程范围内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概要描述】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湖北海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150吨联苯二胺硫酸盐项目有关信息公开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湖北海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150吨联苯二胺硫酸盐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其他:2013年5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同时废止。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2002年第346号)的规定,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符合本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本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 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10章86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参照《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22]20号)、结合我县实际,县发展改革局牵头修订了《蕉岭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修订《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目前,我县正在执行的《蕉岭县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蕉府办函〔2016〕1号)是2016年1月颁布实施的。施行6年来,国家和省、市对储备粮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原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实际工作需要,为确保后续及时落实国家和省最新政策,加强县级储备粮管理,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和《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91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22]20号)等规章制度,结合新时期储备粮管理新要求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修订。)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第三章 基础测绘 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 第五章 测绘资质资格 第六章 测绘成果 第七章 测量标志保护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活动,保障基础测绘事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黑政办发〔2012〕5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黑龙江省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21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版全文(国务院令第613号) 国办发〔2012〕2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2020〕56号)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事项列入同德县审计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同德县审计局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同德县审计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 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