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办公厅以及铁路局、民航局综合司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将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违法事实:濮阳坚实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嫌拖欠工资被立案调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及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应予处罚。 我局于2020年1月2日对你单位因职工反映涉嫌拖欠工资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拖欠职工肖文卿近4个月劳动报酬15250元、杨庆普近4个月劳动报酬17600元属实,另查明你单位2020年01月份职工劳动报酬未核算
2020年8月27日。如果投资者不能在2020年8月27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财转2”于2020年7月17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8月6日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13元/股)的130%已触发赎回条款
关于办理非经营性ICP信息备案通知(2005-12-12) 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与您客户的网站应当办理备案手续。对于未经备案的网站,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对拒绝履行备案手续的,关闭网站
长照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公布其名称及负责人姓名: 一、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扩充或迁移。 二、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未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 三、违反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未对长照服务使用者予以适当之转介或安置,或未配合主管机关办理转介或安置
▲ 两名区议会落败候选人承认没有按照条例规定提交选举申报书,获准保释至2月22日判刑。(资料图片) 2名于区议会选举中的落败候选人,涉未按《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规定提交选举申报书,案件今(31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两人各承认1项没有按照条例规定提交选举申报书的罪名,准保释至2月22日判刑,其间等候社会服务令报告。 两名被告胡健南(44岁),报称公司秘书;王鉴贤(38岁),报称健身教练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我所于2022年11月8日举办了2022年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会议暨集体约谈会。在莞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3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质量控制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服务人员共55人参会。 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市卫生监督所设立主会场,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设立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为规范医疗美容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医疗美容违法乱象专项整治“迅雷行动”,并于7月7日开展全市统一执法行动。 截至当天下午5点,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09人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305家,发现部分医疗美容机构涉嫌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广告违法、药械化产品质量违法等问题,对8家医疗美容机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参加人员:公司领导、行政办公室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行政办公室秘书做好会议记录。 2、开会时间: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总经理可提议随时召开。 3、会议主持: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派人员主持
发文日期:民国89年12月11日 主旨:关于本会主动调查贵公司刊登美容职业训练广告涉有不实,违反公 平交易法案,业经本会八十九年十二月七日第四七四次委员会议决 议处分,兹检送处分书一份,请 查照。 说明: 一、依据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八十八职企字第八八0 00八0四号函办理。 二、依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违反本法规 定之事业,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为或采取必要更正措施,并 得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上二千五百万元以下罚锾;逾期仍不停止、改 正其行为或采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继续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 为或采取必要更正措施,并按次连续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千万元 以下罚锾,至停止、改正其行为或采取必要更正措施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