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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濮阳坚实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嫌拖欠工资被立案调查经
违法事实:濮阳坚实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嫌拖欠工资被立案调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及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应予处罚。 我局于2020年1月2日对你单位因职工反映涉嫌拖欠工资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拖欠职工肖文卿近4个月劳动报酬15250元、杨庆普近4个月劳动报酬17600元属实,另查明你单位2020年01月份职工劳动报酬未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