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张彩玲与被执行人赵军民间借贷纠纷(2014)横民初字第00788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横法执字第00313号执行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开执行告知书、被执行人提供财产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赵军偿还申请人张彩玲借款本金449500元及其利息(月利率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从2013年2月9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二、案件受理费4020元及执行费664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起诉离婚书是起诉离婚必要的文件,但是作为一个不接触法律的人来说,你知道怎样写好离婚协议书吗?今天一起来看看名律师给我们带来的最专业的离婚协议书模板。 2、“离婚协议书”以下内容均用仿宋四号字体。 4、自然人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联系电话的顺序书写,顺序要统一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晶达立材料科技有(you)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朱光辉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松劳人仲(2023)办字第639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二三年五月四日下午13:30时在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3楼第七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൩将依法缺席裁决
上海晶达立材料科技有(you)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朱光辉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松劳人仲(2023)办字第639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二三年五月四日下午13:30时在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3楼第七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൩将依法缺席裁决
中新网8月4日电 综合报道,4日,韩国法院将扣押二战强征劳工涉案日企在韩财产的命令送达日本。对此,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财务相麻生太郎以及外相茂木敏充等纷纷予以回应。 资料图:韩国民众在日本驻韩大使馆门前**
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浙江省校准测量行业协会) 经查证,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2020年度社会团体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55项处罚-00343-003事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民先告字[2022]第2000037号)
鞠婧祎起诉微商侵犯肖像权,要求其致歉并赔偿20万,案件将于2023年2月14日14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 新浪娱乐讯 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向香蕉优选(杭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定泓峰佳视贸易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 公告原文显示,原告鞠婧祎要求被告香蕉优选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判令被告香蕉优选在其运营的涉案店铺中发布声明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告香蕉优选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成本合理开支1万元,以上各项共计20万元
主旨:公告111年9-10月(期)印花税开立大额凭证缴款书及汇总缴纳申报案件,业经核定,不寄发核定税额通知书。 依据:税捐稽征法第19条第4项及税捐稽征机关办理核定税额通知书公告送达办法第2条第8款。 一、旨揭公告范围系纳税义务人依印花税法第8条第1项后段及第2项规定,申请开立111年9-10月大额凭证缴款书、申报111年9-10期汇总缴纳案件及111年9-10月申报自动补报缴案件,经查核结果,按申报资料核定者,以本公告代替掣发核定税额通知书,并自公告日发生按纳税义务人申报资料核定及送达效力
(2017)粤0103民初4920号原告陈学军诉被告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 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陈学军诉被告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0103民初49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对原告陈学军17983元存款及利息(其中从1995年10月17日起至1997年5月19日止的利息以本金20000元计算,从1997年5月20日起至2004年4月27日止的利息以本金18820元计算,从2004年4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17983元计算,以上利息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付)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二、驳回原告陈学军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