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37
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浙江省校准测量行业
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浙江省校准测量行业协会) 经查证,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2020年度社会团体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55项处罚-00343-003事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民先告字[2022]第200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