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
本院受理执行的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陈丹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陈丹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黑04执13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本院于2019年7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的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陈丹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湛江仲裁委员会(2018)湛仲字第Z003676464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在执行(2018)粤0104执2639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并向本院书面报告你方的现有财产及变动情况。如你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本院受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邓荣杰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优客分期业务协议》(合同标的额共计:200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96649.91 元、分期手续费15000元及利息、还款违约金(暂计至2021年11月16日,利息653.92元、还款违约金2055.82元;自2021年11月17日起,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计收并按月计收复利、还款违约金以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按月计收,利息及还款违约金均计算至欠款全部清偿之日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信息名称 沂新仲裁案字[2023]第2号公告(受送达人冷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沂新仲裁案字[2023]第2号公告(受送达人冷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来app 冷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凌粉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沂新仲案字[2023]第2号)。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及开庭通知书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2023)粤01民终7142号被上诉人南通盛图辉商贸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同启欣商贸有限公司、南通共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海南名鸿投资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 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南通盛图辉商贸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同启欣商贸有限公司、南通共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海南名鸿投资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2022)粤0191民初624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3年6月8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62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赖声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19年12月6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43041.64元、利息3053.15元、分期付款手续费8803.95元,及2019年12月7日起至全部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中新网8月4日电 综合报道,4日,韩国法院将扣押二战强征劳工涉案日企在韩财产的命令送达日本。对此,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财务相麻生太郎以及外相茂木敏充等纷纷予以回应。 资料图:韩国民众在日本驻韩大使馆门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