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九龙心水绿色将慈善进行到底,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解读|《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 近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交公路规〔202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根据国办要求,我部组织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将通报批评列为行政处罚,并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9月1日,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如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但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尚不成熟的,可按照立法法规定先行制定规章。涉公民切身利益的应举行听证
为做好2022年度我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计划制定工作,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2年度立法项目建议,有关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各县市、各部门本着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原则,根据本县市、本单位实际,就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而上位法又未明确规定,希望通过立法来予以规范和解决的,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公民个人从“公众参与”立法的角度,日常生活中认为应当由政府及政府部门解决,但没有法律规定的事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1.立法建议项目要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要根据《立法法》确定立法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近日广州市政府印发了修订后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规定》删除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条款。 据了解《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在修订前该《规定》在第二十七条明确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信用建设有多热? 全国“两会”闭幕,但是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议题仍在继续。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纵深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当前,社会信用立法进程滞后于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4年12月25日发布) 1.具有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有权对学位申请人提出的学位授予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其学位。申请人对高等学校不授予其学位的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高等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学术自治范围内制定的授予学位的学术水平标准,以及据此标准作出的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何确定小学生的入学年龄,这将决定学校,家长和教育专家多年,这一点彼此不同。国内一个著名的网站对“如何接受小学一年岁以下儿童的接受”问题进行了调查。在参与者中,选择了“同意”和“可疑”参与者
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强民用航空器飞行机械员队伍建设,规范飞行机械员的基本素质和水平要求,夯实民航飞行安全基础,保证航空安全,我们对《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通信员、飞行机械员合格审定规则》(民航总局令第52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0号修改)进行修订,形成了《民用航空器飞行机械员合格审定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5号,以下简称《规则》)。为便于各有关部门、企业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通信员、飞行机械员合格审定规则》自1996年发布实施以来已20余年,在领航员、飞行通信员和飞行机械员资质管理方面起到了良好效果。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民用航空器上都已装备较为先进的机载通讯和导航设备,国际民航组织不再将飞行通信员列入必需项目
为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要求,规范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防范化解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维护资本市场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制定并发布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聚焦网络和信息安全领域,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上位法在证券期货行业的落地实施明确了路径。《办法》全面覆盖了包括证券期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核心机构、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以安全保障为基本原则,对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提出规范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网络和信息安全运行、投资者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促进与发展、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