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计划
私有土地经征收后,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原土地所有权人得于征收补偿发给完竣届满一年之次日起五年内,向该管直辖市或县(市)地政机关声请照征收价额收回其土地︰ 一、征收补偿发给完竣届满一年,未依征收计划开始使用者。 二、未依核准征收原定兴办事业使用者。 直辖市或县(市)地政机关接受声请后,经查明合于前项规定时,应层报原核准征收机关核准后,通知原土地所有权人于六个月内缴清原受领之征收价额,逾期视为放弃收回权
关渡及洲美平原具有防洪、景观与农业生产特性,行政院于108年5月24日同意内政部就“象神台风基隆河流域水患有关土地开发建筑相关因应措施报告”有关“基隆河沿岸都市计划地区非建筑用地(农业区、保护区),为涵养水源、增进水土保持功能,禁止都市计划农业区、保护区变更为可建筑用地”及“请暂停受理基隆河流域10 公顷以上之民间投资开发案”所提意见,鉴于全国国土计划于107年4月30日公告,后续直辖市、县(市)国土计划与国土功能分区,将陆续拟订作为土地使用规则管理之依据,前述两项政策应纳入前述计划与功能分区划设作业,一并检讨。考量该政策影响整体发展议题,且关渡平原占台北市农业区土地90%,属珍贵农业区,其资源调查、发展愿景分享应引入社会讨论,因此启动关渡及洲美平原发展定位检讨。 同时,短期内为解决违章建筑及违规使用情形,市府研议短期辅导纳管试办计划,为避免造成违建及违规使用范围扩大、减少环境污染、确保公共安全及提升环境美化等原则下,将103年12月31日前之违建及违规使用纳入辅导管理,改善环境
营建署昨召开都市计划委员会,其中1案是审议东区大智路打通案,东南区上百人组成“大智路打通自救会”包车北上,高举“打通大智路、发展东南区”看板,希望中央重视该区长期发展失衡问题。 中市议员郑功进也表达地方诉求,表示东南区发展因铁道阻隔受限,建设停滞,现在铁路高架化将完成,希望中央借由打通大智路,方便新站前、后站沟通。 黄国书表示,铁路高架化通车在即,新站也将在年底完工,但进出车站交通配套至今未定案,希望在兼顾地方发展前提下,尽可能照顾原地主权益,从优征收,把争议降至最低
一、为审议沙仑智慧绿能科学城(以下简称科学城)再生能源电能价格,特设沙仑智慧绿能科学城再生能源电价审议会(以下简称本会),并为规范本会之组成及运作,特订定本要点。 二、本会任务如下: (一)审议科学城内政府机关之再生能源电能价格及其计算公式。 (二)其他经本府交议事项
SketchUp是一套面向建筑师、都市计划专家、制片人、游戏开发者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的3D建模程序。它用于Google Earth上的建模也十分方便。它比其他三维CAD程序更直观,灵活以及易于使用
“变更北港都市计划(部分农业区为产业专用区)案”,自111年10月7日起至111年11月7日止,依法办理公告征求意见暨座谈会,特此公告周知。 依据:都市计划草案办理公开展览前应行注意事项第四点规定办理。 一、公告征求意见期间:自111年10月7日起至111年11月7日
伟大城市的诞生与衰亡:美国都市街道生活的启发》(英语: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是作家兼活动家珍·雅各1961年出版的一本书。该书对20世纪50年代的都市计划政策进行了批评,认为这种政策应为美国大量城市的邻里社区的衰落负责。该书反对当时的现代主义教条,并对美国有机的城市活力提出了独到的赞赏
新庄泰山塭仔圳市地重划启动,侯友宜:有决心让新北跟国际接轨(图:新北市政府) 【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为深入地方、倾听民意,新北市政府市政会议2020年9月9日再度移师新庄区公所召开,市长侯友宜表示,延宕已久塭仔圳市地重划即将启动,市府特别安排专题报告,盼借此与在地产官学代表意见交流及搜集民意,作为施政参考。侯友宜强调,市府有决心、有执行利要改变国都之门,把城市打造成最现代化的都会,让新北跟国际接轨。 鉴于塭仔圳市地重划案将启动,9日市政会议,特别安排由地政局进行“新庄泰山塭仔圳市地重划”专题报告,“塭仔圳地区”身为新北国门,长期以来一直饱受公安灾害、环境污染及公设不足之苦,为再造城市新风貌,市府透过用地变更、都市计划、跨局处整合、座谈会、搬迁辅导团、公开阅览说明会等方式推动重划,预计于2026年4月全面完工,盼打造出兼具景观河廊、休闲、娱乐、医疗及交通机能的宜居环境
为公告发布实施“变更竹东(头重、二重、三重地区)都市计划(合并“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区计划”新竹县辖部分)(部分甲种工业区为科技商务服务专用区、公园用地、停车场用地及道路用地)暨细部计划(开发期限展延)案”,特此公告周知。 主旨:为公告发布实施“变更竹东(头重、二重、三重地区)都市计划(合并“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区计划”新竹县辖部分)(部分甲种工业区为科技商务服务专用区、公园用地、停车场用地及道路用地)暨细部计划(开发期限展延)案”,特此公告周知。 一、内政部112年2月20日台内营字第1120801967号函
台北市市有不动产原则系作公共或公务使用,如道路、公园及办公厅舍等;另各机关也因应业务需要,规划作创业基地、艺文空间等使用。其余无公用需求之房地除标租、提供使用挹注市库收入外,并透过多元活化方式引进民间创意,以达资产效用极大化目标。本平台整合提供各种活化管道、待活化市产资讯及成果,吸引有兴趣的民众加入市产活化的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