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鼓励企业自主守法,为中小微企业创造安心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市环境执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按照行业类别、营业收入和从业人数实施划分的规模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对下列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和环境管理类别较为特殊的中小微企业,不纳入本规定范围: 1.申领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类排污许可证的; 2.涉及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 3.涉及重金属或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的; 4.建有燃煤设施或工业生产过程中涉及VOCs排放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的
【单选题】题干: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是通过确立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____来实现的。 1、【单选题】题干:新工人入矿前,必须经过____,不适于从事矿山作业的,不得录用。 2、【单选题】题干: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我国目前使用的安全色中的____,表示安全状态、提示或通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消息,4月份,山西省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1-4月份,全省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5人,分别下降66.67%和83.33%。 1-4月份,全局共监察矿井763座,监察执法969矿次,监察覆盖率85.83%
本机关于2020年11月19日对涉嫌违反大气污染制度案立案调查。经调查,2020年11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暗访组现场对你厂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正在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光氧催化设备未正常启用,属于不正常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本文摘要:2016年第一个月还没过完了,小米之后接到了今年的第一张罚款单,原因是小米4C因涉嫌欺诈宣传。 但实质上,从2015年以来小米在广告宣传方面早已发散了很多。查阅北京工商局发布的惩处信息以及公开发表报导,小米因为欺诈宣传被罚款共计四起,并且主要集中于在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初,之后之后很少被提到
近几年来会发现,各地狠抓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企业,严格查处未安装、未使用、未清洗油烟净化器的行为,并罚款5000以上到50000元以下,这都是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让大气环境不受污染,让天变得更蓝,让人们能呼吸上新鲜空气。 在兰溪市,有位餐饮店主竟然投机取巧,存在侥幸心理,安装一个空壳油烟净化器就想逃过检查,结果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并对该餐饮店作出了罚款五千元的处罚。 原来,是因为该餐饮店油烟排放量大,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被居民投诉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号印发)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分辨率:1280*768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文明路2号。 2021年11月24日,2021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廊坊市尚都新苑项目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规定6#楼悬挑脚手架的纵距1.5米,实际施工中6#楼北侧6层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梁纵距2.8米,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你单位作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日前,中共兰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兰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该办法于2021年4月27日起施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依照统一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评议并实施监督的活动,是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办法》共二十条,规定了执法案卷的评查范围、评查主体、评查程序、评查内容、评查结果及其运用,明确了由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组织成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依法以盟农牧局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有关农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统一行使农牧业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职能;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承担全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等工作;指导全盟农牧业练合行执法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农牧业方面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和动态调整公布工作;配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农牧业方面执法工作流程和执法行为;依法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与主管部门、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化建设;依法受理农牧业案件的投诉、举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机构规格:锡林郭勒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相当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核定参公事业编制39人。 (四)领导职数: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