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商
中国国务院于2020年9月21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中国将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并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 其中,确定取消的第1项行政许可事项即为“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核发”。此前,外国投资者在申请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时,需要先向中国工业和资讯化部申请《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2018年前三季度,新莱昂州累计吸引外来投资32亿美元,总投资额是第2名(科阿韦拉州)的1.3倍,占全墨西哥的13%,同比增长184%,超过之前8年的引资记录。 自1994来以来,新莱昂州一直是墨西哥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已累计吸引550亿美元外来投资,仅今年三季度便有324家企业在新莱昂州注册,展现了新莱昂州对外商的吸引力。 2018年的外商投资企业中,63%的是美国企业,其次是阿根廷和欧洲企业
靠着“拓荒牛”精神推动改革发展与经济建设;营商环境、营创环境、营智环境的优化为创新要素集聚提供沃土;“数字政府”建设让政府服务随时在身边……从龙湖起步,40年间汕头经济特区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如今,再立开放潮头,汕头经济特区正奋力书写着新时代的新篇章。 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党政大楼远眺,道路笔直宽敞,高楼林立
对任何贸易公司或做外贸的工厂来说,Foreign trade website建设重要性不言而喻。最近有很多的做外贸朋友在询问外贸建站的事情。大家都非常的清楚,目前随着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开始建设外贸网站,外贸网站也成为我国的各种品牌走出国门的桥梁,各类的企业也通过网站对外建立自己的形象,另外,外贸网站也是扩展海外市场的重要根据地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前对外发布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2007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本次《目录》修订,考虑到国内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将汽车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中删除,纳入允许类;在鼓励类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了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外规定以外,实际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界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和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依照规定享受二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对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有如下规定: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5.如果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特殊情况而不能按上述规定执行时,可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申2006年11月15日请报告,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签发时间:生效时间: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税种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决定》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外,还应适用以下暂行条例: (一)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二)国务院1993年12月2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三)国务院1988年8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四)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12月19日发布的《屠宰税暂行条例》; (五)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8月8日发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六)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9月13日发布的《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 (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4月3日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 在税制改革中,国务院还将陆续修订和制定新的税收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应相应依据有关条例规定执行。 (一)1993年12月31日前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增加税负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在已批准的经营期限内,准予退还因税负增加而多缴纳的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没有经营期限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在最长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退还上述多缴纳的税款
本文摘要:经省政府表示同意,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其中,针对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在有效期内并未动工建设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该在有效期期满前30个工作日向原核准和备案机关明确提出推迟申请人。在有效期内并未动工建设且并未明确提出推迟申请人的,原核准或备案文件届满后自动过热。自6月27日起实施
紫荆网(记者 王昊)3月9日北京报道,目前已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备受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关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9日举行记者会,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俊臣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从立法宗旨和主基调这个角度来看,外商投资法(草案)突出的是促进、保护外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