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网(记者 王昊)3月9日北京报道,目前已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备受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关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9日举行记者会,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俊臣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从立法宗旨和主基调这个角度来看,外商投资法(草案)突出的是促进、保护外资。

会上有媒体提问称,为什么要制定关于外商投资的专门法律?如果这部法律获得通过,将会给境外投资者带来哪些好处?刘俊臣回答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制定了“外资三法”,对引进外资发挥了重要的保障、规范的作用。几十年过去了,当时的“外资三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为了适应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需要,非常有必要,制定一部统一的新的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刘俊臣表示,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制定一部新的外商投资法取代“外资三法”,应该说可以预期,一定会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保障作用,必将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这可以从几个方面理解,第一是从这部法律的定位来看,外商投资法是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这部法律重点是要确立我国外商投资新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规则、基本规范,建立起我国新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

第二是从主要内容来看或者从核心条款来看,现在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对关键的内容,就是在国民待遇的问题上规定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这个新型的管理制度,现在的外商投资法草案规定叫准入前国民待遇,就是在外资准入阶段,除了负面清单规定的领域之外,在其他领域给外商投资者以国民待遇。通常国际领域说的国民待遇一般都是准入以后享受国民待遇。这就是把国民待遇从准入以后调整迁延到准入阶段,这就是高水平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

第三是从立法宗旨来看,从主基调这个角度来看,外商投资法草案突出的是促进、是保护。所以这一部法律是一部外商投资的促进法、保护法,突出了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这是它的特点。

刘俊臣强调,可以预期新的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来说,对改革开放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利好,能够进一步将我国的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