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决定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进行修订。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9年修订)》(见附件1)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见附件2)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本通知附件1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附件2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附件1、2中列明执行年限的,有关装备、产品、零部件、原材料免税执行期限截至该年度12月31日
1、负责落实质量控制制度,保证咨询成果技术的可靠性、数据的准确性、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负责审定项目实施计划,并负责咨询成果技术经济方面的最终审核; 3、不断优化提升报告质量,组织、研究、解决项目重大技术问题、专业上遇到的难题,组织处理本专业的质量事故; 4、负责对报告编制部门人员培训与培养,编制和调整公司技术业务学习与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对外技术衔接(与业主单位及公司各部门的沟通与衔接)。 1、实际参加工程咨询相关行业5年以上经验;人品端正,要求全职工作; 2、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3、精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PPP项目政策和编制。 4、有注册咨询师证(投资)优先考虑,并增加注册待遇
据财政部网站音讯,财政部今日发布了2020年1-4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转状况,2020年1-4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称国有企业)首要效益目标同比下降,但经营总收入等目标较1-3月降幅收窄国有企业经济运转仍处于康复阶段。 一、经营总收入。1-4月,国有企业经营总收入170271.2亿元,同比下降9.2%
近日,咸阳职院与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将联合举办学前教育专升本本科专业。 咸阳职院学前教育专业群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项目。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2020年工作要点》和《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贯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充分发挥本科院校和“双高计划”院校的办学优势,咸阳职院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申请开设了学前教育专升本本科专业,并与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
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租入资产和相关负债;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为此,潘士荣老师,十五年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外企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对财务管理在公司管理中的价值和定位有深入理解。由此导致承租人财务报表未全面反映因租赁交易取得的和承担的义务,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不确认其取得的资产使用权和租金支付义务。降低了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李蒙因为在省级“挑战杯”比赛中拿一等奖而被保送上研究生。不久前,他受邀回母校和学弟学妹交流保研经验时,无意间发现了一件令他震惊的事情。 活动组织方把与会学生代表在本科期间的获奖作品做成了PPT,其中一份题为《×××压载水处理装置》的校级获奖作品抓住了李蒙的眼球,这与他当年的“挑战杯”获奖作品《×××压载水处理技术及装置》的题目相差无几
根据财政部统计数据库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房地合一税的个人税收为43.6亿元,较去年同期22.4亿元增幅高达94%,是2016年房地合一税制上路以来新高纪录,也反映2016年以后买进不动产的屋主,在短期持有后,今年转售有一定的获利空间。 信义房屋不动产企研室专案经理曾敬德表示,上半年房地合一税收增加,主要课税对象是2016年以来取得房屋,并在今年转售后有获利的屋主或地主。 统计资料来看,双北市以外市场过去四年多房价呈现上扬走势,因此今年上半年双北以外的房地合一税收明显成长
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王宇、李延霞)记者1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对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作出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通知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知还对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作出规定:如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财政部将于近日核释,各级地方政府依据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第9条第1项规定委托公益性质法人兴办之非营利幼儿园,其供园舍、办公、员工宿舍使用之公有房 屋,及供幼儿园直接使用、员工宿舍使用之公有土地,适用房屋税条例第14条第4款及土地税减免规则第7条第1项第5款规定免征房屋税及地价税。但委托机关 如有收取租金、权利金等其他收益者,不得免征。 财政部说明,因应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之施行,该部于102年10月9日以台财税字第 10200621790号令核释(如附件),公立幼儿园及属财团法人或财团法人所兴办之私立幼儿园,其房屋税及地价税之征免规定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