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人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近日遇上一案件,一对夫妻离婚后出售名下房产,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甲君名下,但离婚协议中主张由乙君负担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甲君因而未向国税局提出申报,遭追缴56万房地交易所得税。 以本案件为例,纳税义务人甲君于108年1月17日买卖取得A房地,于110年5月24日出售移转登记与买受人,因A房地属所得税法第4条之4规定应课征个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范围,甲君应于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110年5月24日)之次日起算30日内申报个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但甲君未依规定办理申报,经国税局依查得资料,核定房地交易所得应纳税额56万元。 甲君向国税局主张,因与前配偶乙君离婚故出售A房地,离婚协议书已约定由乙君负担个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企业通过虚假的方式增加成本支出的,并且相应少报或者不申报税务的,情节严重就会构成逃税罪。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涉税鉴证及税务咨询1 中建华具有在国内国外提供财税咨询服务的丰富经验,并且与各主要税务机构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我们不仅是从事财税咨询的专业人士,也是政策性节税专家。 我们提供咨询服务的显著特点是注重个性和实用,定制化的咨询方案更具针对性;执行性强并可有效节约成本。 一、代理纳税申报:代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在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的书面报告
创业的第一步——注册公司。而在注册公司的一系列流程之中最重要的就是选择公司的类型,很多人都在考虑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那么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在纳税方面有什么不同呢? 张三与李四投资设立了智慧培训公司,张三占股51%,李四占股49%。注册时企业类型选定为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2019年张三与李四计划将实现的盈利部分进行分配,如何纳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房屋税七种缴税方式 逾期未缴查封房屋? 5月除了要申报个人综所税之外,还须记得缴纳房屋税。财政部表示,各地方税务局已寄出房屋税单,没收到或遗失者,可以向地方税稽征机关申请补发,缴税管道共有7种,提供纳税义务人选择。 同时,今(102)年征起件数及金额都有增加,以台北市的房屋税收入最高,而新北市的征起件数最多
办理土地开发利用达一定规模以上,致增加径流量者,义务人应提出出流管制计划书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申请,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转送该土地所在地之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核定。 前项义务人,指该土地之开发人、经营人、使用人或所有人。 第一项土地开发利用属中央机关兴办者,其出流管制计划书,由中央主管机关核定
税款的滞纳金比例一般是每日万分之五,当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缴纳税费,从税费逾期的那天起,就会有税款的滞纳金,纳税人不但要补缴税费,还要缴纳产生的滞纳金。滞纳金是对纳税人或债务人没有准时缴款时,给予的一种经济上的制裁和警告,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 预缴税款就是预先交纳税金,即实际纳税时间还没到,提前交了税金而已
因应国定假日连假补班,即将到来的2月15日是补班日之一,中区国税局提醒,今年共有三个星期六调整上班,也会影响税捐处分提出复查的权利。 官员指出,以往纳税义务人收到税捐处分之后,如果不服处分的内容,可以在一定期间之内提出复查申请,如果个案申请复查期限的最后一天适逢休息日,则可以依据《行政程序法》第48条规定,延长到最近的上班日。 官员表示,依据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所发布的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今年共有2月15日、6月20日及9月26日三个星期六,将配合政府的政策,公告调整为上班日,提醒民众,如果申请复查的期限刚好落在这几个周六,依法并不能延长到周一
文件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按“转让财产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现象比较常见
财政部赋税署表示,本(100)年地价税将于11月1日开征,如果符合土地税法第17条及第18条规定得适用特别税率(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或符合土地税减免规则第7条至第17条规定得申请减免地价税者(例如:骑楼走廊用地等),土地所有权人或典权人应依同法第41条及土地税减免规则第24条规定,于地价税开征40日前(即100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申请者,将从明(101)年开始适用特别税率或减免地价税。该署特别提醒纳税义务人,把握申请期限,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请,以免损及自身权益。 财政部赋税署进一步说明,已规定地价之土地,除依法作农业使用符合课征田赋相关要件而课征田赋(目前停征中)者外,都应课征地价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