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
一、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中国知网全文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二、本刊微信公众号“法律适用”已开通,凡向本刊来稿视为作者授权本刊在微信公众号全文刊载,有关著作权使用费不在另行支付;如作者不同意刊载,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
政府临尾出招 调高最低工资至$40 行政会议日前通过法定最低工资由时薪三十七元五角,上调至四十元,劳工界对此表示“勉强接受”,强调基层工友已冻薪四年,有得加就“袋住先”。但有消息人士向本刊透露,原来资方曾强烈地不希望最低工资见“四字头”,只接受加至三十九元。 不过最终竟然公布是四十元,该消息人士透露,相信是政府在放宽防疫措施后,见市道好转才出手为工友争取多一元
《关于可否采用到付方式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函》(农办便函〔2016〕233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信息公开处理决定,是正式的国家公文,应当以权威、规范的方式依法送达申请人。参照有关法律规定,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和邮寄送达
新天河北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是从事太阳能开发的专业化公司,2014年4月注册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对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机电设备安装;太阳能、风能设备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各1名,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业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主管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 根据公司批准的组织机构要求设置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投资开发部、生产技术部四个职能部室
1、项目地点:郑州市航海中路90号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院内; 3、设计内容:学生宿舍楼内改造方案设计及楼内装改造施工图设计; 4、设计范围:改造方案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改造施工图设计包含楼内装饰、水、电、气、暖、智能化、安防、消防等,及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的优化、补充、修改、完善; 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6、项目设计费: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设计项目的能力;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且有相关的工作经验; 4、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 5、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招标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7、提供相关主体(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信用中国”网站([URL])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详细查询页面截图; 8、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2018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比选人 )是由南昌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南昌轨道交通建设、配套地产和上盖物业开发的项目法人单位,现为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有效地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比选人的招标代理任务,现决定建立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招标代理机构库(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库 ),并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 申请人 )提出比选申请。 本次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主要为南昌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德国促进贷款项目除外)、地铁配套项目、上盖物业开发项目和资产经营类项目范围内的招标代理。 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2020年8月20日下午,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在榆林召开榆林市“两全目标”调研督导座谈会。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武军,二级巡视员李保国、张世民、姜冯俊;榆林市地方志编纂研究室全体人员,各县(市、区)史志办公室主任等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张世民主持
2017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管辖潘某某、孙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同年5月18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第三分院查办,同年5月2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定某某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本案,某某铁路运输检察院于同年5月26日以受贿罪对潘某某立案侦查并决定监视居住,同年6月4日决定刑事拘留,同年6月14日决定逮捕,同年11月30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1日某某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潘某某犯受贿罪向某某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某某铁路运输法院于2018年3月7日以受贿罪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判决生效
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5.12km²盐田1#钾石盐池池板硬化工程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批准的《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5.12KM²盐田1#钾石盐池池板硬化的申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5.12km²盐田1#钾石盐池池板硬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1、5.12 KM2盐田1#钾石盐池池板硬化及盐田道路铺垫所需高钠低钾矿从5.12KM2盐田2#钠盐池拉运
财政部于102年10月31日发布解释,欠缴应纳税捐符合税捐稽征法第24条第3项应限制负责人出境之公司,于清算期间,法院依公司法第81条及第 322条第2项规定,因利害关系人声请选派之公司清算人,不予限制出境。但经法院选派公司清算前实质负责业务之人担任清算人者,仍应限制出境。 该部说明,依税捐稽征法第24条第3项规定,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或营利事业欠缴应纳税捐达一定金额者,得由该部函请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限制该个人 或营利事业负责人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