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费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
本院受理原告吴谦骁来诉被告曾远方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告曾远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向被告曾远方公告送达(2022)粤0105民初80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被告曾远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谦骁来赔偿93219.57元; 二、驳回原告吴谦骁来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587.69元,由原告吴谦骁来负担687.69元,由被告曾远方负担1900元。本案鉴定费2778元,由原告吴谦骁来负担800元,由被告曾远方负担1978元
法定代理人:姚某,女,汉族,住常州市武进区,系原告母亲。 原告刘某1与被告刘某2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11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姚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某2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为了规范仲裁案件撤案时仲裁费用的退费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仲裁庭组成前撤案的,案件受理费的全部和案件处理费的50%退回。 2、仲裁庭组成后至开庭前撤案的,案件受理费的50%和案件处理费的50%退回,但收取的仲裁费用最低不少于6100元人民币
勤上股份诉讼事项进展全面获胜-【新闻】 3月11日,勤上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相关《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对3例合计38.39万元的诉讼案件裁定准许相关原告撤诉。对1例14.59万元的诉讼案件判令公司胜诉,驳回该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原告承担(《民事判决书》为一审判决结果,最终判决情况,需以终审判决结果为准)。 截止目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累计对114例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对17例案件做出了裁定,公司均无需承担赔偿和诉讼费用
开发商延期交房向政府哪个部门投诉?怎么办?我们的房子怎么办? 许多人为了能够买到自己满意的房,可能会在房子还没建好的时候就签了购房合同,也就是购房预售许可合同这种。那么,在签好房屋买卖合同之后,等到合同上说好的交房时间到了,开发商就要如约交房,但是有些开发商往往也会因为房子的各种问题延期交房,让购房者等的心急。这种时候,购房者最好要及时采取措施
原告俞某某诉被告王某某、瞿某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10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项海波适用简易程序于2012年11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赵某某到庭参加诉讼。三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本院受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梁志毅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11505号民事判决书: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清偿欠款本金29952.1元、利息1322.74元、分期手续费2013.09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651.53元,并支付从2021年07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领用协议》约定的标准计付)给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委托代理人:章忠喜,杭州市良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陈某某(下称原告)为与被告陆某某(下称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3年7月12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阮志坤适用简易程序,于2013年8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委托代理人章忠喜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离婚诉讼需哪些材料?要走哪些程序? 下文介绍离婚诉讼所需的材料,要走哪些程序,诉讼费用要多少等。 1.原告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据,将诉状及副本和证据提交到法院; 2.人民法院对提交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3.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应予立案,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要返还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1.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人,并通知被告自立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向法院作出书面答辩状; 2.被告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3.如果被告人没有在期限内作出答辩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