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
意见征集反馈:《新时代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要求,《新时代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6月1日至6月11日在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到截止日,共计收到意见11条,在进行了认真分析后,采纳了3条合理性建议: 一、第十四条第一句修改为“省教育厅设立‘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学名师工作室’项目,每两年遴选建设一批,着力培育领军人物,打造优秀教学团队。” 二、第二十条最后一段修改为“高等学校应当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管理办法,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退出机制,加强聘期考核,加大激励力度,准聘与长聘相结合
具备注册上海公司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问:从仓库领用原材料用于研发新产品,该原材料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本条***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为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现将我区取得经营所得的 阅读更多 从今年7月1日起至2024年底,新疆从事广告业的经营单位将享受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7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这一最新的减费政策,该政策实施的五年半时间里,预计将为新疆相关企业减负约3.7亿元。 文化事业建设费从1997年起开征,是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向提供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 阅读更多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值从2009年的4000余万元增至2018年的2.6亿元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山医学大学专业学程设置办法”订定。 第二条 因应未来生医大数据分析领域发展之需要,培育具备生命科学与电脑资讯背景之跨领域专业人才,本学程以提供相关领域的课程学习为主要目标。 第三条 凡对于生医大数据分析有兴趣之本校学生者,皆可申请
《河北省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 日前,省委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雄安新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认真遵照执行。未设立纪检监察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县(市、区),由县(市、区)纪委监委有关内设机构履行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职能。 《河北省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第二条 学习优秀奖学金属学习学术类奖学金,颁发给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三条 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国际学生、延期毕业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第五条 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学生除满足《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未受学校通报批评; (二)上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学生中名列前茅
根据《山西大学选拔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要求,环境科学研究所2021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制定本细则。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及山西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面试考核,规范选拔程序,不断提高人才选拔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证硕博连读选拔的公平和公正。 领导组职责: 负责制定(审核)选拔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招生领导工作组的指导下成立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拟接收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博导组成,不少于5人
本细则依性骚扰防治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订定之。 性骚扰之认定,应就个案审酌事件发生之背景、环境、当事人之关系、行为人之言词、行为及相对人之认知等具体事实为之。 本法第二条所称性侵害犯罪,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条所定之犯罪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教科书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教育教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中小学教科书,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和经授权审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国家课程,以及经湖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地方课程教学用书(含配套教学图册、音像材料、电子教科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