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山医学大学专业学程设置办法”订定。
第二条 因应未来生医大数据分析领域发展之需要,培育具备生命科学与电脑资讯背景之跨领域专业人才,本学程以提供相关领域的课程学习为主要目标。
第三条 凡对于生医大数据分析有兴趣之本校学生者,皆可申请。
第四条 本学程申请及审核作业一律采线上作业,本学程于每学年第二学期公告时间内接受线上登记。学生须登录系统线上提出申请(含放弃),经学程设置单位审核后并于预选前 公布申请核准名单。
第五条 修毕并通过本学程规定之课程,学生须自生物医学科学学系网页下载“学程证明申请书”,填妥后检附历年成绩单,交至生物医学科学学系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者,签请教务长、校长同意后,授与“生医大数据分析学程证明书”。
第六条 本学程之学分规定,需修满共同课程6学分、专业课程10学分(含)以上。其中至少应有6学分不属于学生本系、辅系或其他专业学程之科目,方可取得学程证明书。
第七条 若学生曾修习相当于本学程必修或选修课程,经生物医学科学学系认可后抵免之。
第八条 本细则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均依照本校专业学程设置办法、学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细则经系务会议及院务会议过后,送教务会议通过公告实施,修正时亦同。
生医大数据分析学程证明申请书(110.5.20).odt
生医大数据分析学程修业施行细则-106.03.24日教务会议通过.odt
105学年度生医大数据分析学程科目学分表(106.12.22教务处修正).odt
107学年度生医大数据学程科目学分表(教务处).od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