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负
某甲开车行驶于道路上,于等红灯时,某乙企图假车祸真诈财,突然从旁窜出跑到某甲车前并趴在引擎盖上,某甲感到十分莫名其妙,大声斥责某乙,某乙才悻悻然地离去。但甲返家后仍感到不快,遂将行车记录器的画面上传至Youtube网站,引来诸多网友讨论分享,某乙发现后,声称甲无权使用摄有他画面的影像,已违反个资法。试问某乙主张是否有理由? 行车记录器所拍摄之乙画面,属于个人资料保护法(以下简称个资法)第2条第1款所指之个人资料,但个人资料未必皆会受到个资法的规范
3、参加活动者必须遵守Malldj服务条款、使用规范及其他交易有关之规定,如有违反,即自动丧失参加资格,如为得奖者,则取消得奖资格。 5、参加者保证所有填写或提出之资料均为真实且正确,且未冒用或盗用任何第三人之资料。如有不实或不正确之情事,将被取消参加或得奖资格
2019年3月26日增订4月17日公布[编辑]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条文 汽车运输业所属之职业驾驶人因执行职务,驾驶汽车有违反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或第五项之情形,致他人受有损害而应负赔偿责任者,法院得因被害人之请求,依侵害情节,酌定损害额三倍以下之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令该汽车运输业者赔偿。但选任受雇人及监督其职务之执行,已尽相当之注意而仍不免发生损害者,汽车运输业者不负赔偿责任。 前项惩罚性损害赔偿金请求权,自请求权人知有损害及赔偿义务人时起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自赔偿原因发生之日起逾五年者,亦同
问: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保险人直接向被保险人支付了理赔款,应否对因此而不能获得赔偿的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依据《保险法》第65条第3款的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保险人直接向被保险人支付理赔款的行为存在过错,应对因此而不能获得赔偿的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向愿意在塞浦路斯投资的第三国公民签发移民许可证的新快速程序。 1.根据外国人和移民法规 6(2)条例规定,内政部长决定向符合下列标准的 第三国公民签发移民许可证: (1) 申请人须证明其名下有至少 3 万欧元的安全年收入。每增加一名家属的年 收入须至少增加 5 千欧元
责任保险合同概念;责任保险合同种类(重点);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了解);责任保险合同的特殊性(重点)。 再保险合同概念;再保险合同的独立性(重点);再保险合同的性质(了解);再保险合同的附随义务(重点)。 1、责任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在受赔偿的请求时,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
德国司法体系对“二战”前后令人发指的纳粹罪行到底应负怎样的责任?对这一问题,战后德国法学界一直讳莫如深。本书是战后德国第一部全面深入探讨和批判纳粹时代的司法理论与实践的著作。作者英戈.穆勒以翔实的史实为依据,大胆地探究了第三帝国时期德国司法系统(尤其是法院)对纳粹罪行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而从反面论证了司法独立、法官独立、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基本司法原则和正当司法程序对于一个法治国的必要性
立典权契约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将坐落x x x 楼房一栋,出典与x x x(以下简称乙方)使用,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 甲方将前记房屋,出典与乙方,为期x年,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 x x x年x月x日止。 二、 典价为人民币xx元,于本约成立后一次付清。 三、 典期届满,甲方以原典价交与乙方,同时乙方将原典物点交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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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张先生问: 我在一家清洁公司上班,薪资是公司转账汇给我,没有明细表也没薪资袋,公司有说有帮我投劳、健保,事实上却没有缴保费给劳保局及健保局,我前阵子发生事故向劳保局请求保险给付被拒,劳保局要求公司开立每月从员工薪资扣除劳保费的证明,但公司不愿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陈佑仲答: 依《劳保条例》,投保单位(公司)若没为劳工办理投保手续,导致劳工无法领到保险给付等损失,应由公司赔偿,且公司漏缴多少劳保费,劳保局可处罚公司4倍罚锾。另外,你提到公司不愿配合劳保局查核是否有帮你缴保费,依《劳保条例》可处 6千元以上、1万8千元以下罚锾。 由于公司没帮你缴劳保费,害你领不到保险给付,你可向法院诉请损害赔偿,要求公司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