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罪
新华社海口12月30日电(记者 夏冠男)在海南五指山市影响恶劣的一起涉黑案件近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分别对主犯黄图望以及其他36名被告判处25年至1年缓刑2年不等的刑期以及罚金等。 检察机关公诉指控,黄图望从2005年开始,纠集五指山市社会闲散人员以及村庄宗族势力,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组织
1、什么是犯罪? 答: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什么是正当防卫?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答:正当防卫是法律对公民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人身安全与违法犯罪的行为做斗争行为的一种保护性规定,我国《刑法》中规定:“为了使国家、公民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尚一网讯(记者 林毅 通讯员 李波)昨日上午,由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明等4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武陵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该案是我省已进入诉讼程序的黑恶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违法犯罪个案最多,组织最为严密,最为典型的一起“套路贷”案件。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明等人在长期的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渐建立起一个以实施“套路贷”系列违法犯罪为主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中提到的罪犯郝伟成,曾是长春“黑老大”,于2010年被吉林高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但公开裁判文书显示,其早在2016年就获三次减刑,共减刑3年1个月。 上述两次减刑,郝伟成分别被裁定减刑11个月和一年。 当事学生质疑,花店老板作为校外人员,如何进入交大校园
(广州11天综合电)中华政府正重新手“扫黑除恶”,内部广州周六审理一批被告和律师人数还刷新当地纪录的“涉黑”案件。54何谓被告人中的两名“村霸”被告刘永添及陈镜登,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另外涉案人员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年到19年无抵。 人民法院指由1999年起,被告刘永添啊得到非法利益,下该萝岗区刘村前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的地位,制订“刘村辖区内所属村、集体的土地上的工程外人不能与”的未成文规则
尚同军、吴先耀等23人涉黑、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 9月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尚同军、吴先耀等2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一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上诉人尚同军、吴先耀、伍秀元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今年7月30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尚同军、吴先耀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本报讯 (记者 贺雪丽 通讯员 薛小梅 许颖)8月18日上午,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梁等48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进行了公开宣判。 2005年10月前后,被告人李梁利用其父担任西安市灞桥区神峪寺沟村村主任的职务便利,非法建起垃圾场,对外收费获利,并依仗其父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背景,在村内及西安纺织城周边逞强耍横。被告人李梁垄断神峪寺沟村周边各大工程,大肆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建起望城山庄、神峪山庄,笼络多名社会闲杂人员,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梁、李博兄弟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唐山女子在个人平台发布视频,举报当地酒吧涉黑。一般涉黑犯罪的处罚是3-10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体量刑需要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在刑法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般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月16日上午,南宁市中院对被告人闭旭升等19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闭旭升、闭旭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一百二十二万元及罚金一百零四万元。 自2004年开始,被告人闭旭升、闭旭迎在横州市的横州镇、那阳镇等地通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的方式,纠集同乡、笼络控制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建立以闭旭升、闭旭迎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尚一网讯(记者 林毅 通讯员 李波)昨日上午,由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明等4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武陵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该案是我省已进入诉讼程序的黑恶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违法犯罪个案最多,组织最为严密,最为典型的一起“套路贷”案件。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明等人在长期的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渐建立起一个以实施“套路贷”系列违法犯罪为主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