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罪
宋战军等十四人涉黑犯罪案件法槌落定: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图) 渭南政法网(华阴法院讯)近日,华阴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宋战军等十四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经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对各被告人所做的一审刑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2019年7月24日,华阴市人民法院对宋某某等十四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宣告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宋战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抽逃出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被告人袁扩展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抽逃出资罪,非法拘禁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9月8日下午,府谷县人民法院对曹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黑案件公开开庭宣判,以被告人曹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又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至2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1日期间,该组织长期盘踞在府谷境内府店公路沿线,对该路段的交通运输业特别是油罐车运输行业进行非法控制,平时以招手拦车、驾车逼停的方式,向过往油罐车强行索要钱财,如拒不给付,则采用打砸车辆、殴打司乘人员的方式胁迫和要挟的方式索要钱财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2日电(记者 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依法一审判决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1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原内蒙古电视台台长、法定代表人,在代表单位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该单位非法收受回扣人民币124万余元,其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经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价值人民币393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被告人赵春涛为泄私愤,指使他人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轻伤二级;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的职务便利,不依法履行职责,阻挠、干扰纪检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调查工作,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中国法院网讯 (王淼 王崇) 近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对以马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南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700万元。马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寻衅滋事罪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9月4日,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检察院获悉,近日,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对芦猛、夏东亚等8人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依法提起公诉。 三门峡市公安局原副调研员芦猛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卢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灵宝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灵伟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一案由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湖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新国学网:最高法: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让农村路_最高人民法院-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核心提示:资料图:古村落。中新社记者张斌摄中新网11月7日电在今日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指出,人民法院要积极参与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维护好农村的社会治安,让农村重新兴起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良好社会风气。会上有记者问:党中央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五项总要求,提出到2050年实现农村美的长远目标,《意见》对服务和保障农村全面进步、实现农村美的目标有什么举措?姜启波表示, 中新网11月7日电 在今日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指出,人民法院要积极参与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维护好农村的社会治安,让农村重新兴起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良好社会风气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9月4日,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检察院获悉,近日,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对芦猛、夏东亚等8人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依法提起公诉。 三门峡市公安局原副调研员芦猛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卢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灵宝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灵伟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一案由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湖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惠) 4月26日,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计划财务装备科科长王维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维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他人打探案情、威胁相关证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赠送的购物卡,向领导干部赠送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帮助他人打探案情、为涉案人说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款报销个人修车费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王维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宗旨意识丧失、毫无党性原则,法纪观念淡漠、职业操守不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应予严肃处理
本报讯 8月12日,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蔡德军等39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蔡德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十一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8月,被告人蔡德军纠集他人在遂溪县城月镇一带,通过打架斗殴、持枪故意伤害他人等方式积聚影响力。2005年,蔡德军纠集他人在城月镇旧农贸市场开设赌场,吸收他人入股,网罗社会“两释”、闲散人员
本报讯 (记者 贺雪丽 通讯员 薛小梅 许颖)8月18日上午,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梁等48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进行了公开宣判。 2005年10月前后,被告人李梁利用其父担任西安市灞桥区神峪寺沟村村主任的职务便利,非法建起垃圾场,对外收费获利,并依仗其父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背景,在村内及西安纺织城周边逞强耍横。被告人李梁垄断神峪寺沟村周边各大工程,大肆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建起望城山庄、神峪山庄,笼络多名社会闲杂人员,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梁、李博兄弟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