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
费用当期未进不得补扣处罚不可“一事二罚” 某县税务机关通过对某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证实该企业于2004年度多结转产品销售成本20万及计入本属于2003年度发生的费用10万元。据会计人员讲:这些成本及费用本应该是计入2003年度损益的,但考虑到企业2003年度的经济效益太差,为了账面少反映一点亏损,所以在年终作账时进行了人为的调整。而税务机关当初检查该企业2003年度时,确认应弥补亏损为40万元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揭环责改字〔2022〕7号) 2022年11月11日、24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你单位进行调查,发现你单位没有办理排污许可证就投入屠宰作业,废气治理设施没有运行,产生的废气从敞开的门、窗向外环境排放,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机关制发的文件,凡是带有行政处罚内容的,都应向社会公开。( ) 行政机关制发的文件,凡是带有行政处罚内容的,都应向社会公开。() 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2月9日,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转办举报件:邱女士十几天前在水果步 行街华原小区楼下的爱心药店购买的口罩是假的,请派人前去查处。2月10日,执法人员张国祥、魏静前往举报人举报的爱心药店进行调查。经查,该药店名称为:铜川市美信医药有限公司,现场在该药店的货柜中发现包装完好的标识为3M9001(KN95)批号(#E180786011049C6)的口罩5只(与举报人购买的为同一批次)3M9001(KN90),批号(#E16101603827938)的口罩3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2021年10月19日,根据浙江省“绿剑”执法专项行动交叉执法统一部署,我局执法人员陪同第十一专项执法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衢州鑫航家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开展了执法检查。经查,你公司主要从事家具生产、销售,年产5000套木质家具项目于2018年11月23日通过环评审批(柯环建〔2018〕45号),2019年1月投入建设,当年9月建成投入调试生产,2021年10月9日完成验收公示并通过项目验收备案。现场检查时,你公司木质家具生产项目处理生产状态,喷漆生产线正常生产作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8日,东莞市市政府发布《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40号)》称,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3期),涉及东莞市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顺德区龙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傻二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米锅巴(香葱味)”产品(商标:傻二哥食品+图案,规格型号:100g/袋,生产日期:2019年04月18日),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该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大肠菌群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积极配合调查,未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和质量投诉,主动及时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8年山西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未批先建满两年不处罚,不等于不问责,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山西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某单位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中发现投标供应商甲公司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为虚假材料。甲公司申辩称:“该检验检测报告是产品供应商乙公司提供,本公司未核实该检验报告真实性,无主观故意。”但财政部门认为,甲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盖有本公司公章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有利于其获得中标资格,已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