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据法
《这样变型男》内容的著作权为城邦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授权本公司使用的内容提供者所有。 《这样变型男》尊重他人的著作权,亦要求网友于本网站所发布之内容,不得侵害他人之著作权。若有此等情事,本网站将依权利人之请求,尽速移除该等侵害著作权之内容
浏览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以下简称“本网站”)仅系为提供各项警政治安资讯之网站,本网站并未直接提供相关搜寻内容中之产品,从而亦不保证产品之合法性。 浏览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本网站仅单纯免费提供网页,浏览人于使用本网站之过程中,发现任何可能侵害自己权利之事实时,应立即举证并通知本网站。本网站将于浏览人举证或接获通知后,于合理期间内终止该资料之刊登,以期保护权利人之权利
蒋新苗,男,1964年10月出生,湖南东安人。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博士后,法学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湖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瑞士联邦司法部比较法研究所和德国科隆大学高级访问教授
本网站内容的知识产权为《PAR表演艺术》所有,或其他授权使用的内容提供者所有。 除法令另有规定或事前经本网站之经营单位国家表演艺术中心国家两厅院《PAR表演艺术》授权外,使用者不得擅自以下载、转贴或以他法重制本网站的内容,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发行、公开播送、公开传输、转卖、出租、改作、散布、公开演出、公开展示、公开上映、提供予公众。使用者亦不得利用本网站上局部或全部内容及服务以谋取利益
本教材以2011年6月29日修正通过,2012年7月1日开始施行之商标法条文为探讨基础。探讨之内容可分为九大议题,其重点分别如下: 第一,商标侵害与救济概说。在此系对所有有关商标权之侵害与救济的规定先为概括性地说明,包括商标法、公平交易法及刑法等
本网站为上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拥有、运作及保存。本网站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影像及声音之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皆为上奇科技拥有。 上奇科技对本网站内容中的文字缮打错误或其它不正确之处,不负法律责任
浏览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 六龟分局(以下简称“本网站”)仅系为提供各项警政治安资讯之网站,本网站并未直接提供相关搜寻内容中之产品,从而亦不保证产品之合法性。 浏览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本网站仅单纯免费提供网页,浏览人于使用本网站之过程中,发现任何可能侵害自己权利之事实时,应立即举证并通知本网站。本网站将于浏览人举证或接获通知后,于合理期间内终止该资料之刊登,以期保护权利人之权利
蒋新苗,男,1964年10月出生,湖南东安人。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博士后,法学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湖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瑞士联邦司法部比较法研究所和德国科隆大学高级访问教授
什么是涉外离婚?涉外离婚如何适应法律?涉外离婚程序? 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的离婚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
蒋新苗,男,1964年10月出生,湖南东安人。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博士后,法学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湖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瑞士联邦司法部比较法研究所和德国科隆大学高级访问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