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
各种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详细参考百度百科诉讼业务词条)。 1、法律咨询及代写诉讼文书。代书包括: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包括委托书、遗嘱等;非法律事务文书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被告蔡勇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136317.99元、手续费213.64元、利息64009.85元、还款违约金25146.49元,合计共225687.97元 (利息、还款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4月14日)及从2020年4月15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还款违约金 (按《长城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受理原告王贤兵与被告广东亮剑工程装备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2023)粤0115民初2731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判令:1、撤销原告与被告方签订的《赔偿协议书》;2、鉴于目前原告刚刚申请了工伤认定,暂时工伤认定结果以及伤残等级未出,具体赔偿款项和金额待上述结果确定后进行明确;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徐峥、王宝强主演的喜剧《人再囧途之泰囧》票房大卖12.6亿,却引来一场官司。电影《人在囧途》出品方起诉《泰囧》制片方及徐峥,称被告故意误导宣传,让观众误以为《泰囧》是《人在囧途》续集,构成“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为此索赔1亿元人民币。 光线传媒9月24日公告称,9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要求被告(光线传媒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赔偿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驳回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日常生活中我们所说的离婚起诉书,在法律上叫离婚起诉书,也就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和诉求,都是要求法院提起的。如国家机构认为可以受理的话,则可以接受起诉状,并立案调查。 上海离婚律师提醒,离婚起诉书必须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双方都有个人信息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在涉外合同诉讼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这就需要在涉外合同诉讼的诉讼期间和审理期限上作出与国内合同诉讼的一般规定不同的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行使和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些诉讼期间和审理期限不同的规定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关于涉外合同诉讼被告答辩期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长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院受理原告苏上国诉被告李宗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40000元及利息(以全部借款40000元为本金,自原告起诉之日至被告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率计算);2、请求判令被告方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114民初3106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114民初3106号转程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林温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诉被告林温州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告知书、裁定书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偿还信用卡欠款151508.13元(暂计至2019年1月31日,其中包括本金47502.42元、利息100285.23元、滞纳金3720.48元),并按《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的约定自2019年2月1日起计付相应的利息、滞纳金至所有欠款清偿之日止;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国安优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国安优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龙轮米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安优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国安优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简转普裁定。原告起诉要求为:“1、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货款165331.62元;2、判令两被告支付“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金”5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