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条
临海市梵伽贸易有限公司、临海市清湛贸易有限公司、临海市庆奇森贸易有限公司因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 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临海市添风贸易有限公司因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转让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因无法直接送达与邮寄送达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最高法院民一庭认为,《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 同。”第七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 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不需要。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有: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自来水水表坏了造成的费用谁负责?这是最近争议特别大的一个话题。因为今年的冬天特别的寒冷,所以很多地区都出现了水表表盘冻裂的现象,那么坏了就要维修啊,维修就要产生费用啊。所以,在费用这个问题上,他们就想知道到底是用户自己负责出钱维护还是管理人员负责维修更换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已经2015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二、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立法院第8届第2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8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立法院第8届第2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8次全体委员会议一、继续并案审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请审议“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二)司法院、行政院函请审议“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五十六条及第四百六十九条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高志鹏等21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四十九条条文修正草案”、(四)委员廖正井等20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五)委员吴宜臻等32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条文修正草案”、(六)委员陈根德等22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及第一百五十八条之二条文修正草案”、(七)委员廖正井、吕学樟等17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八)委员廖正井等17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九)亲民党党团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十)委员陈其迈等21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十一)委员柯建铭等31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继续审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请审议“刑事诉讼法施行法增订第七条之七条文草案”案。 ) 立法院第8届第2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8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立法院第8届第2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8次全体委员会议一、继续并案审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请审议“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二)司法院、行政院函请审议“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五十六条及第四百六十九条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高志鹏等21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四十九条条文修正草案”、(四)委员廖正井等20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五)委员吴宜臻等32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条文修正草案”、(六)委员陈根德等22人拟具“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及第一百五十八条之二条文修正草案”、(七)委员廖正井、吕学樟等17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八)委员廖正井等17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九)亲民党党团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十)委员陈其迈等21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十一)委员柯建铭等31人拟具“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
1、政府机关人员若防治疫情不力可能承担哪些刑事责任?(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在疫情防治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有严重不负责任,不采取或不正确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或者采用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等渎职行为,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流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2)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涉嫌违反《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2、环境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可能引发哪些刑事责任?(环境监管失职罪)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如发生医疗器械方面的垃圾随意处置,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可能会涉嫌违反《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规定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日前,宁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九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快宁德市建筑业转型发展。 据悉,《意见》主要从扶持发展龙头骨干企业、落实总部经济政策、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房地产企业选择本地施工企业、鼓励企业提升资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推进建筑科技创新应用、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竣工验收等九个方面提出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 《意见》指出,落实发展壮大总部经济,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安排适量用地,作为建筑业企业总部办公基地、科研培训基地以及建筑工业化基地等项目的建设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