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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之要求
外观设计,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之要求,指的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相结合所作出的颇具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一样,是一类无形财产权,其权利客体没法像有形财产那般明确地给予界定。要合理性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必须使公众能够以足够的确定程度了解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畴
外观设计,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之要求,指的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相结合所作出的颇具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一样,是一类无形财产权,其权利客体没法像有形财产那般明确地给予界定。要合理性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必须使公众能够以足够的确定程度了解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