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
记者赵西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今年起,我区农村学前两年双语教育保障将全面覆盖,保障范围及对象由之前七地州及九县市农村学前两年各民族幼儿,扩面至全区农村(含县镇、城市辖区内非城区乡镇及农村)学前两年各民族幼儿。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惠及全区45万名幼儿。 保障项目包括幼儿伙食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取暖费补助(每生每年120元)、读本补助(每生每年90元)、幼儿园公用经费(每生每年600元)以及自治区聘用学前双语教师生活补助和社保缴纳经费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1.根据教育厅报道,截至到2013年底,全省共举办幼儿园13793所,比2010年增加2632所,增长23.58%,在园幼儿数354.58万人,比2010年增加77.38万人,增长27.91%,幼儿教职工数33.67万人,比2010年增加10万人,增长42.24%。 2.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各地政府要将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财政投资力度,落实学前教育投入逐步增长的主体责任,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逐步提高,要最大限度地向农村、贫困和民族等薄弱地区倾斜。 3.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各地要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建设意见》(教师[2012]11号)
聚焦两会:重视职业教育、打造“中国工匠”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随着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提出“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话题也正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需要对已经升格或合并的职业大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要支持升格,做强存量、做优增量,让职业本科教育成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这些钱都用到了哪里?郭鹏介绍,十年来,教育部进一步调整优化了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总体上,是“三个一半以上”:各级教育中,一半以上用于义务教育;各项支出中,一半以上用于教师工资待遇;各个地区间,一半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 郭鹏指出,教育部把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优先保障
(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了《2019年对市级人民政府遵守教育职责评价报告》,青岛市、威海市、潍坊市、淄博市、济南市、烟台市6个市评为杰出等级,另有9个市较好等级,1个市合格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展开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据报,督查评价的重点为各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实施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教育确保、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办学不道德、增进教育公平等情况
以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应用为基础的专业教育服务云平台。平台延伸了教育信息化的系统功能,为学生、教师、家长、教育管理部门及相关社会人员提供一个交流、互动、分享的平台。 “教育信息化是指在教育领域(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全面深入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过程
2011年,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各地积极行动起来,制定了各自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2011年9月5日,教育部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通知》决定,根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地方为主,中央奖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立足长远,创新机制”的原则,在“十二五”时期,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区内各中小学、中职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创设一批具有区域特点的艺术教育品牌,形成争创一流的艺术教育激励机制,切实推进本区学校艺术教育持续创新发展,区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艺术教育特色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自2013年至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学校艺术教育有特色,成绩显著。具体标准分别以《普陀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附件1)《普陀区艺术教育特色项目标准(试行)》(附件2)为依据
南宁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19年度) 《关于印发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教规〔2019〕1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2019〕7号)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南办发〔2019〕31号)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办〔2019〕78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2019〕15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9〕58号) 《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发〔2019〕16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9〕62号)
胡俊,女,1970年1月出生,江苏苏州人,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2003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市普陀区曹杨中心小学教师、团支部书记,普陀区曹杨新村第六小学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朝春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曹林学区小学党总支书记,普陀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普陀区教育局副局长,桃浦智创城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