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7月12日下午,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陈萍一行到集团就红宝丽入选“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进行授牌,集团总裁助理张良富,人力资源总监杨志平参与接待。 此前,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筛选了多家企业,最终红宝丽凭借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展,顺利入选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会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公司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建设、过程控制、培训宣贯方面所作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对本次顺利入选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表示祝贺
为利各界广为利用网站资料,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网站上刊载之所有资料与素材,其得受著作权保护之范围,以无偿、非专属,得再授权之方式提供公众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时间及地域,重制、改作、编辑、公开传输或为其他方式之利用,开发各种产品或服务(简称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权行为不会嗣后撤回,使用者亦无须取得本机关之书面或其他方式授权;然使用时,应注明出处。 二、相关事项说明: 本授权范围仅及于著作权保护之范围,不及于其他知识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及机关标志之提供。 当事人自行公开或依法令公开之个人资料是否得被搜集、处理及利用,使用者须自行依照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相关规定,规划并执行法律要求之相应措施
本文摘要:因客人消费后不结账,洗浴中心的服务员张某所持铁管将对方打死。 记者今天得知,朝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张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2007年10月19日凌晨3时许,客人李某在朝阳区十八里店靓都洗浴中心消费后不愿结账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未成年人既是国家和家庭的的未来和希望,但同时又是一个弱势群体;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他们的权益非常容易受到侵犯。因此,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既是法律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天介绍的是之五:马某虐待被看护人案——对幼儿园虐童行为“零容忍”
博伊德警探领导着一个由多名刑事和科学专家组成的小组,专门调查已被遗忘的陈年案件。通过尖端科学技术和专业的法医知识和心理专家的分析,制造出武器,相信他们一定会战无不胜。(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但 博伊德警探领导着一个由多名刑事和科学专家组成的小组,专门调查已被遗忘的陈年案件
程军辉为余干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余干县人民法院信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文海为余干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信河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余干县人民法院九龙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定华为余干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余干县人民法院三塘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巍为余干县人民法院三塘人民法庭庭长; 段炜为余干县人民法院瑞洪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余干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吴智刚为余干县人民法院乌泥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余干县人民法院九龙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何少良的余干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可红的余干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舒珊珊、李文、范细贵、白祖辉的余干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专利侵权司法解释一(法释〔2009〕21号) 专利侵权司法解释二(法释〔2016〕1号) 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规定(法释〔2015〕4号)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司法解释(法释〔2001〕20号) 关于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若干规定(法释〔2021〕13号)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的解释(法释〔2002〕32号)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国知局2020) 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的解释(法释〔2014〕4号) 商标诉前禁令和保全证据的解释(法释〔2002〕2号) 关于商标与在先权利冲突的规定(法释〔2008〕3号)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 关于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解释(法释〔2009〕3号) 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规定(法释〔2017〕2号)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意见(法发〔2010〕12号) 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9号) 关于商业秘密案件的规定(法释〔2020〕7号) 知识产权刑事解释一(法释〔2004〕19号) 知识产权刑事解释三(法释〔2020〕10号)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 关于知产纠纷行为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21号) 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法释〔2015〕5号) 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 当前页面未开放复制,如有需要请联系周倜律师索取wrod原件,感谢理解配合!
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可以采取远程视频开庭、多案集中开庭等庭审方式,送达期限不受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 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可以先行集中核实被告人的身份,是否受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等情况; 2、宣布开庭后,法庭应当在确认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后,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3、公诉人摘要宣读起诉书; 4、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其他诉讼参与人可以简要发表意见; 5、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6、法庭在综合考虑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具体表现及案件事实后,调整并确定应判处的刑罚; 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进行法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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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之后,刑法增加了所谓“易服社会劳动”的规定,凡是得易科罚金的案件,或是不得易科罚金,但是刑度在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案件,都可以向检察官声请“易服社会劳动”,以六小时折算一日的方式,来抵免自由刑,这是两极化刑事政策之下,避免人民因短期自由刑而沾染恶习或遭标签效应的措施。只是,并不是只要合乎六个月以下的刑度,来声请易服劳动,检察官就一定会准喔!还是有许许多多的限制。 首先,检察官要先衡量声请人的身体状况,能不能进行社会劳动,因为刑法第41条第4项前段规定“因身心健康之关系,执行显有困难者”,是不能准许的,依照法务部所制定的《检察机关办理易服社会劳动作业要点》里面就有指出,以下这些状况,原则上不能易服社会劳动,例如:罹患结核病,尚未治愈者、不能自理生活者;其次,刑法该项后段又规定:“易服社会劳动,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者,不适用之”,也就是说,如果检察官认为有些人不关起来,就没办法达成刑罚目的的时候,也会不允许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