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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初创于1963年,已发展成为一家以工程总承包为主业,集工程设计、建筑科研、装饰装修、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建筑企业集团,拥有厦门源昌城建集团设计机构(福建华景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厦门正科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德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万众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多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是厦门市建筑行业骨干企业之一。集团注册资金3.0189亿元。 集团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设部设计甲级资质等专业资质,建筑施工年产值约40多亿元,近三年企业施工产值超100亿元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以前项方法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本网站系提供法规之最新动态资讯及资料检索,并不提供法规及法律咨询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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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矫正署桃园监狱(桃园看守所、桃园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桃园女子监狱(桃园女子戒治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台中女子监狱(台中女子戒治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云林第二监狱(云林看守所、云林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高雄第二监狱(高雄看守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高雄女子监狱(高雄女子戒治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台东监狱(台东看守所、台东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宜兰监狱(宜兰看守所、宜兰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台中戒治所(台中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高雄戒治所(高雄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新竹看守所(新竹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苗栗看守所(苗栗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彰化看守所(彰化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南投看守所(南投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嘉义看守所(嘉义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屏东看守所(屏东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花莲看守所(花莲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矫正署基隆看守所(基隆少观所合署办公) 法务部本部:100204 台北市重庆南路一段130号 电话总机:(02)2191-0189 本网站提供法规之最新动态及资料检索,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本网站法规资料若与机关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公布之书面资料为准。 浏览人数:81023857(自民国106年6月1日起)
本章之罪,须告诉乃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就有偿提供著作全部原样利用,致著作财产权人受有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上之损害者,不在此限: 一、犯第九十一条第二项之罪,其重制物为数位格式。 二、意图营利犯第九十一条之一第二项明知系侵害著作财产权之重制物而散布之罪,其散布之重制物为数位格式
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审核结果以书面通知申请人(附件二)。资料者,自补正之日起算。 前项书面通知,除驳回申请者外,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核准应用档案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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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为本条例之主管机关,不受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规定之限制。 本会依法进行政党、附随组织及其受托管理人不当取得财产之调查、返还、追征、权利回复及本条例所定之其他事项。 本网站系提供法规之最新动态资讯及资料检索,并不提供法规及法律咨询之服务
对于高等行政法院判决之上诉,非以其违背法令为理由,不得为之。 判决不适用法规或适用不当者,为违背法令。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判决当然违背法令: 一、判决法院之组织不合法
本条例第二十条所称同意书,包括输入同意书、输出同意书及制造同意书。 第三级、第四级管制药品之输入、输出及制造,除依药事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取得许可证外,应逐批向食品药物署申请核发同意书。但因特殊需要,经中央卫生主管机关许可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