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免
是谁让美国税收成了投资移民的拦路虎? 我们渴望优质的美国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的同时, 却也因“全球征税”制度,略有徘徊。 移民美国,我们必须依法纳税,但也需要合法避税,守护资产! 根据美国移民法,新移民在获得美国移民局移民批准后的180天内入境报到,从入境之日起就要按照美国税法履行纳税义务,从此,任何收入和资产以及在这之前境外资产的增加值都要向美国报税。 当然不是每个国家都是全球征税,美国所谓的全球征税有其特定的规定! 1. 征税只是针对绿卡持有人、美国国籍人
一、Coursera账号使用期间:111学年度第2学期、112学年度第1学期。 二、名额及对象:获得COURSERA账号之学系,将可获得30-50位同学COURSERA账号。优先分配给大二学生账号,大三学生次之
先修课程应修满42学分(共12门)。 部分本国法科目可以美国法科目替代,但不足之学分应以基础法学课程补足至42学分。 全部修本国法者,应以美国法课程补足至42学分,且其学分不得计入特殊选修学分
目前,美国国会讨论最多、最夸张的就是《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该法案旨在提高美国在关键技术、产业等领域的竞争力。由于其“竞争”导向明确、涉及面广、计划资金量大,堪称近年来各类涉华法案的第一
在2009年之后,刑法增加了所谓“易服社会劳动”的规定,凡是得易科罚金的案件,或是不得易科罚金,但是刑度在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案件,都可以向检察官声请“易服社会劳动”,以六小时折算一日的方式,来抵免自由刑,这是两极化刑事政策之下,避免人民因短期自由刑而沾染恶习或遭标签效应的措施。只是,并不是只要合乎六个月以下的刑度,来声请易服劳动,检察官就一定会准喔!还是有许许多多的限制。 首先,检察官要先衡量声请人的身体状况,能不能进行社会劳动,因为刑法第41条第4项前段规定“因身心健康之关系,执行显有困难者”,是不能准许的,依照法务部所制定的《检察机关办理易服社会劳动作业要点》里面就有指出,以下这些状况,原则上不能易服社会劳动,例如:罹患结核病,尚未治愈者、不能自理生活者;其次,刑法该项后段又规定:“易服社会劳动,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者,不适用之”,也就是说,如果检察官认为有些人不关起来,就没办法达成刑罚目的的时候,也会不允许声请
据华尔街见闻3月13日的相关报道显示,作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比亚迪公司可能会在今年到欧洲进行建厂,并计划提高在欧洲市场的销量,计划在2030年销量提升到80万辆,达到十分之一左右的市场占有率。 在近些年以来,我国新能源车的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也有所提高。据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我国的纯电动车出口价格可达2.58万美元
垃圾回收利用到底能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这个问题一直饱受争议。因为它前期投入的资金太多,而那些垃圾回收的支持者也确实拿不出太多的证据来说服大家。反对垃圾回收的批评家们认为,人们总是将收集和运输回收品与生产不可回收产品所花费的开支和能源进行相比,想要弄清楚这其中哪个能节省更多的能源,然而实际上这两者是没有可比性的
文大每年提供交换学生的名额,其中日本也是很受学生喜爱的交换国家,2003年2月刚从日本大阪经济法科大学回来的交换生孙嘉远以他这一年到日本的经验告诉同学事前准备与规划,让你的交换经验更丰富。 文大的日本姊妹校每年提供多位交换生名额,对前往日本短期交换有兴趣的同学只要你是大学部二、三年级或研究所二年级学生,前一学期操行及学业平均成绩皆达80分,共同科目无一科不及格,都可以参加甄试。 至姊妹校短期交换,除了文化与生活体验之外,还可以在姊妹校修习相关学分,回国可抵免,最重要的是能增强自己的语文能力,对于就读外语学院的学生更为重要,今年2月刚从日本大阪经济法科大学回来的交换生(交换年度2002-2003)孙嘉远说:“到日本这将近一年里,听、说、写的能力都有进步,尤其是听力方面进步最多
本校为增进校际学术交流,提供学生跨校修读辅系、双主修课程机会,特依大学法、大学法施行细则及学位授予法,订定“中国医药大学跨校修读辅系、双主修实施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办理跨校辅系、双主修以合作学校间相互交流为原则,并签订校际合作协议。 本要点所称之“跨校修读辅系、双主修”,指本校受理跨校学生修读“辅系、双主修”之学系,所订之审核要件、受理名额及学生修读规定等相关内容,至迟应于前一学期公告于本校网页,增修时亦同
本文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门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9年第24号凭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门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调整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洪流利工程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部门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申报表的修订(一)为便于申报、规范治理,修订了《都会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完善了优惠政策减免代码选择项,修改了填表说明的相关内容(详细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门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9年第24号凭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门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调整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洪流利工程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部门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申报表的修订(一)为便于申报、规范治理,修订了《都会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完善了优惠政策减免代码选择项,修改了填表说明的相关内容(详细见附件)。(二)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挂号与申报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3年第64号)附件2《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的盘算公式及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