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已于2017年8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4次会议、2017年10月10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7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4次会议、 第70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近来,部分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就如何对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的问题提出请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适用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0〕3号)的有关规定
新京报讯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其中明确,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情形严重的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行为,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机关于2019年8月12日对涉嫌违反固体废物制度案立案调查。经调查,2019年7月27日,省生态厅涉气企业大排查活动中,发现你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未制定管理制度,未提供危险废物转运记录。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和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犯下贪污罪的人被公司发现,并被称为警察。芜湖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对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行政处罚条款进行了细化、量化,制定了《浙江省农药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生产劣质农药经营劣质农药等30种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裁量基准,自今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 《浙江省农药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违法主体为单位的,初次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法或者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处7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罚款;多次违法或者造成农业生产事故等严重危害后果的,处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法主体为个人的,初次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再次违法或者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处5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多次违法或者造成农业生产事故等严重危害后果的,处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我局于2022年7月23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现场检查时,你单位正常营业,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委托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你单位3#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检修口外接压力传感器密闭点位的油气泄漏情况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津环监(监)7-2207012-18号〕。 经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摘要】一、基本案情 2009年12月29日,马某将位于H省H县城关镇的门面楼租给袁某经营,并约定因租赁房屋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均由袁某承担。2013年,有人举报马某偷逃税款。2013年6月,H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马某2009年12月29日至2012年12月29日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认定此期间马某取得房屋出租总收入1200000元,未申报纳税
科研成果法规松绑专区 回应国家重要挑战之人工智能主题研究专案 特色领域研究中心专案 国科会主管之政府捐助财团法人资讯公开 内部控制 全国科技动态调查 OpenAPI 国科会因公派员出国及赴大陆地区计划(非营业基金) 条约、对外关系文书、法律、紧急命令、中央法规标准法所定之命令、法规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规 (连结本会主管法规查询系统) 政府机关为协助下级机关或属官统一解释法令、认定事实、及行使裁量权,而订颁之解释性规定及裁量基准 (连结本会主管法规查询系统) 政府机关之组织、职掌、地址、电话、传真、网址及电子邮件信箱账号 行政指导有关文书 (本会目前无案例) 施政计划、业务统计及研究报告 行政院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计制度 本会奖励科技行政研究发展计划(自行研究)报告 预算及决算书 **之处理结果及诉愿之决定 书面之公共工程及采购契约 支付或接受之补助 机关于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媒体及电视媒体办理政策宣导相关之广告 国科会保有个人资料公开项目汇整表 国科会处理人民陈情案件作业规定 国科会两公约人权教育训练教材及种子师资名册
为扎实推进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向乡镇延伸,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近日,界首市第一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在光武镇、泉阳镇正式挂牌成立。 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是我市构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执法监督工作向乡镇延伸、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促进基层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成立后,将担负起对所在乡镇行政执法机构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职责,监督指导所在乡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推动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化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天津市长征医院、天津市中医医院): 你单位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我局于2022年8月1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你单位主要从事医学研究、医疗及护理保健服务,你单位于2022年7月1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津环辐证[00701]),种类和范围:使用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有效期至:2026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