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
股票公司介绍:公司(“中国电信”或“本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于2021年底本公司拥有约3.72亿移动用户、约1.70亿有线宽带用户及约1.07亿固定电话用户。本公司发行的A股和H股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是领先的大型全业务综合智能信息服务运营商
主营业务 计算机数据服务及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及电子信息终端设备的软、硬件开发、设计、制作、销售;移动网络增值电信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新能源汽车、专用汽车整车及车架、配件的制造与销售;钢板的剪切、冲压加工汽车总成及零部件的加工与制造家电零部件的加工与制造模具的开发与生产电机、电机元件及电机零部件的开发与生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历史沿革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始成立于2004年12月3日注册地为青岛市即墨区总部办公地址为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公司金融科技板块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服务、大数据服务、移动信息服务、跨境电商服务及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业务;智能制造板块主要从事汽车及配件、家电配件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
代表风采张学武改变高征低扣现状让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轻装前行【消息】 全国人大代表张学武。 红网时刻1月30日讯(记者 易添麒)“销项税率高,进项税率低,在现行增值税政策的税率差下,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即使没有实现增值,原价进,原价出,也要负担3-4个点的增值税。”省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盐津铺子董事长张学武继续为改变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高征低扣”不合理现状发声
电信事业提供电信服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以明显公开且易于取得之方式,揭露服务条件、电信网络品质与数据流量管理方式及条件等消费资讯。 二、电信服务及非电信服务费用之账目应明显分立,且不得以非电信服务费用未缴交为由,停止提供电信服务。 三、对于逾期未缴交电信服务费用之用户,应定相当期间催告,逾期仍不缴交者,始得停止提供电信服务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共同构成我国增值电信业务的行政管理体系。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拟订电信网、互联网数据安全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等,审批核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设信息通信管理局,具体管理我国电信行业相关事务
万声集团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专业深耕以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为核心并涵盖IT技术、大数据应用、健康管理、教育培训、产业基地运营等相关支撑业务生态的大型现代服务业集团企业。自成立以来,万声专注服务,与政府公共事业、电子商务、消费电子、汽车、银行、保险、金融服务、航空旅游、物流运输、能源、医疗、电信服务等领域的一流企业及机构建立了持久而稳固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前行路上,万声锐意创新,打造了特色鲜明的企业文化和**竞争力的企业生态圈获得了政府、行业和社会的普遍认可
越南11月消费物价指数成衣帽子暨鞋类上涨0.24% 据越南统计总局称,越南本(2016)年11月份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较上(10)月份上涨2.48%,亦较去年同期上涨4.52%。 除邮政电信服务减少0.02%及教育费用维持稳定外,其余货品与服务项目均上涨,其中餐饮服务上涨0.49%,饮料与香烟上涨0.05%,成衣、帽子暨鞋类上涨0.24%,房屋与建材上涨0.49%,家具设备上涨0.10%,药品及卫生服务上涨0.90%,交通费用上涨1.63%,文化、娱乐及观光业上涨0.03%,其他货品及服务项目上涨0.17%。
1. 2023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如下: 1)生产***业的一般纳税人,适用5%的加计抵减政策(原为10%);生产***业是指提供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公司全部销售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生活***业的一般纳税人,适用10%的加计抵减政策(原为15%);生活***业是指提供的生活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公司全部销售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 需要享受此政策的一般纳税人,需在年度首次确认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即可享受此政策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为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便于电信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电信服务质量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电信服务质量的不断改善和提高,以保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做如下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信息产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对电信业务经营者所提供电信服务质量状况实行电信服务质量报告制度。 二、电信业务经营者有义务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定期报告其所经营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状况。 三、电信服务质量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