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
2020年,小张(化名)在某通信公司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并在当日开通使用,与通信公司约定明确通话级别、套餐及付费方式。 两个月后,该号码业务无故被变更,变更后,小张发现手机号码无法正常使用。几经沟通、投诉,均未得到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第九款第四款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账号的服务
核准修改澳门电讯有限公司公共电信服务收费表中第2.0条(私人线路)2.1项(数据数码网络的本地线路)及2.6项(折扣)。 第12/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 禁止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口、再出口、转口、转船或运送各类军火和相关物资予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任何个人或实体,并禁止向其提供与军事活动有关的援助、咨询或训练,包括与军事活动有关的经费筹措和财政援助。 更正公布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59/2005号行政命令
谷歌(Google)免费在线电子邮件(Gmail)加入网络电话功能,一推出就造成轰动,根据谷歌周四在微型博客Twitter上发布的信息显示,首日的24小时内就已经有超过100万个电话呼叫。 谷歌Gmail网络电话服务允许美国Gmail用户免费拨打美国和加拿大境内的电话,用户也可以每分钟0.02美元的低价拨打国际长途电话。用户可以将Gmail作为界面来拨打电话,也可以选择整合Google Voice来接听电话
针对新电信(Singtel)聘用的 Gushcloud 之前指示旗下博客在各自社交媒体上对第一通(M1)与星和(StarHub)的服务表示不满的指控,第一通与星和表示,将向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 of Singapore)汇报此事。 本地人气博客“下雪”(郑彦彦)在前天(14日)发布的博文中声称,营销机构 Gushcloud 要求博客们在各自的博客和社交媒体上投诉竞争对手第一通与星和的服务有限,并对此表示不满,作为宣传手法。 第一通企业通信助理总经理 Chua Hian Hou 表示,此举并不道德,并打算向相关机构澄清事实
16家企业被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具体哪些企业? 本文摘要:据工信部网站消息,2019年四季度,依据《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涉及规定,16家企业因在电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中,被找到无正当理由终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终端未备案网站、违背实名制规定、不因应调查等事项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电信管理机构行政处罚并被划入电信业务经营不当名单。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2019年四季度,依据《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涉及规定,16家企业因在电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中,被找到无正当理由终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终端未备案网站、违背实名制规定、不因应调查等事项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电信管理机构行政处罚并被划入电信业务经营不当名单。
承接公司新定位新战略,中国联通(香港)换新标志Logo 近日,中国联通近期发布公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为承接公司新定位新战略,公司更改其公司标志,即时生效。 公告称,新标志将印列于公司的企业文件上,包括但不限于中期及年度报告、公告、通函、新闻稿及宣传刊物。 公告称,更改标志不影响公司现有股东的任何权利
加计抵减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么定义?如何选择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问:我是一家服务公司,请问最近出台的加计抵减政策中,生产***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请问这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么定义?我应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 答: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定义一致
1、实业投资;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技术服务,通讯设备开发及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2、微机、微机配件及耗材、软件、数码产品、通讯终端设备、智能产品、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产品、家用电器的销售;电脑组装、维修服务;通讯设备维修服务;广告策划、设计、代理及发布。 3、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软件批发;软件零售;广告业;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家用电器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服务;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贸易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销售;汽车零售;航空运输设备批发;摩托车批发;摩托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售;摩托车零配件零售;游艇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充值卡销售;仓储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旅客票务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代理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化肥批发;化肥零售;蛋类批发;蛋类零售;蔬菜批发;蔬菜零售;水果批发;水果零售;生鲜家禽批发;生鲜家禽零售;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乳制品批发;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图书、报刊零售;乳制品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预包装食品批发;酒类零售;呼叫中心;保健食品批发(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保健食品零售(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会为维护电信服务市场之公平竞争,活络市场发展,拟具“特定电信服务市场界定”咨询文件,征询各界意见。 本会于咨询文件中提出的初步意见仅供征询意见之参考,不代表本会对该议题之最终立场或决定。 对上述咨询议题有意见或具体建议者,请于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前,以电子邮件(email)或其他方式提出中文意见书,格式如附件,如非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者,请一并检附电子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