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2005年10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财产保全和执行的司法强制措施的豁免;但是,外国中央银行或者其所属国政府书面放弃豁免的或者指定用于财产保全和执行的财产除外。 第二条 本法所称外国中央银行,是指外国的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中央银行或者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金融管理机构。 本法所称外国中央银行财产,是指外国中央银行的现金、票据、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外汇储备、黄金储备以及该银行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
不过,上述取保候审申请书当日即被否决。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出具的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称:“经审查,我局认为采取取保候审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可能涉及其它新的犯罪,采取取保候审有碍侦查,根据刑诉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决定不予变更强制措施。”近日,有网友向澎湃新闻([URL])反映称,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研究员袁增强2016年曾有4篇文章重复使用同一数据得出不同实验情况而撤稿,涉学术诚信问题,但近日申请参与科技部的项目
休宁讯 近日,休宁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冒充“领导”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扣押12万余元现金及涉案手机、银行卡若干。 8月25日,休宁县商山镇居民张某手机出现一陌生微信号,该微友冒充某领导要添加张某为好友,张某看该人自称领导,怕不添加不礼貌,在没有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轻信了对方编造的过桥转账谎言,将95000元打入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张某发现自己被骗,遂来县公安局报案。经侦查研判,厦门籍刘某、杨某等涉案人员逐步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