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留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工信部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纺织品 己二酸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纺织品 草甘膦及其盐残留量的测定》、《纺织品 含氯有机溶剂的测定》、《纺织品 最大吸水量下干燥速率的测定》、《纺织品 全氟及多氟化合物的测定 第2部分:气质联用法》、《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聚3-羟基丁酸-戊酸酯聚乳酸(PHBV/PLA)共混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非织造布及其制品接缝强力的测定 第1部分:条样法》和《非织造布及其制品接缝强力的测定 第2部分:抓样法》8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归口。 标准起草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详见附件。请将征求意见表于2023年4月7日前回复至秘书处邮箱TC209SC1@163.com
使用限量FAO/WHO(1984):用于方便食品的肉汤和汤类,10g/kg。FEMA(mg/kg):饮料、焙烤制品、肉、肉香肠、肉汤、乳及乳制品、调味料、谷类制品,均400mg/kg。FDA,§172.320(2000):作为营养增补剂,限量12.4%(以食品中总蛋白质的重量计)
本标准依烟酒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订定之。 酒类中甲醇之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白兰地、葡萄蒸馏酒、甘𫉄蒸馏酒每升(纯乙醇计)含量二千毫克以下。 、食用酒精类每升(纯乙醇计)含量一千毫克以下
本标准规定了蜂王浆中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和卡那霉素残留量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蜂王浆中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和卡那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和卡那霉素的检出限均为10.0μg/kg
卫生福利部于本(1)日发布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及“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修正内容为增修订亚醌螨等14种农药68项残留容许量,并删除殴杀松等12种农药30项残留容许量及新增农药Pyribencarb普通名称“派本克”;另考量农药陶斯松于动物产品应已无残留情形,删除其于禽、畜产品之残留容许量。 我国对于农药之核准登记及修订残留容许量,分别由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及卫生福利部依权责办理。针对进口农产品,因其农作物生长环境、病虫害防治及用药方法与国内情形不同,为国民饮食需求,系由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参酌先进国家作法,受理增修订进口农产品残留农药容许量之申请
农药残留检测仪是一种现代化的检测设备,用于检测食品、农产品和环境中的农药残留量。其具有快速、准确和灵敏度高的特点,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主要由检测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和显示系统三部分组成
烟雾机检测有哪些参考标准?检测方法有哪些?中析研究所检测中心依据相关检测标准,对触发式烟雾机、热力烟雾机、脉冲式烟雾机等样品的启动性能测试、密封性能测试、喷雾性能测试、搅拌性能测试等项目进行检验测试,一般7-15个工作日出具报告。 触发式烟雾机、热力烟雾机、脉冲式烟雾机、燃气烟雾机等。 启动性能测试、密封性能测试、喷雾性能测试、搅拌性能测试、喷雾量测试、残留量测试、雾滴直径测试、噪声检测等
环氧乙烷EO分析仪检测仪气相色谱仪是上海捷析为医疗器械中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的仪器,采用顶空气相色谱法,该方案仪器配置合理、操作简单;是医疗器材生产厂及医院实验室用来测试EO残留的检测设备。 一次性医用手套、防护衣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物资,是广大医护人员自我防护的重要物品,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疫情发生以来,上海捷析为医疗器械中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而研发出环氧乙烷EO分析仪检测仪气相色谱仪,采用顶空气相色谱法,该方案仪器配置合理、操作简单;是医疗器材生产厂及医院实验室用来测试EO残留的检测设备。 采用彩色触摸屏,宽量程,其标准配置色谱网络反控版工作站,可对仪器进行数值参数的设定,控制运行,实现双向通讯,双向保护,人机互换方便使用
针对今日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发布“4成3的样品含铝 恐伤及脑部”新闻乙事,食品药物管理署说明如下: 含铝食品添加物为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美国、欧盟及日本等国际间准用之食品添加物,但国际间对于含铝食品添加物之规定不一,食品法典委员对于不同产品使用含铝添加物之残留量订为40-1600 mg/kg不等,美国、日本并无制定使用限量,欧盟将不同产品之含铝添加物残留量订为30-1000 mg/kg,中国大陆则将产品中铝残留量订为100 mg/kg以下。 有关铝是否导致阿兹海默症,依现有之科学研究仍未能定论。经查联合国粮农组织及世界卫生组织联合之食品添加物专家委员会(JECFA)2011年之报告,将铝之每周可容许摄取量暂定每人每公斤体重为2 mg;欧盟则订为1 m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为正确履行质监部门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组织开展了2011年饮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共抽查了54家企业的57批产品,55家企业未抽到样品。依据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5009、GB 10789《饮料通则》、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等对蛋白质、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色度、浊度、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亚硝酸盐、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游离氯、氰化物、挥发性酚(以苯酚计)、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感官、总砷、二氧化硫残留量、展青霉素、合成着色剂、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商业无菌、原果汁含量、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铅、铜、菌落总数、标签、等36项质量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查实物质量合格率为61.4%,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阴离子指标(硝酸盐、氯化物酸盐、氟化物、溴酸盐)、电导率、余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