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对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报讯(记者张震)9月11日,由中国消费者报社主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的全国新《消法》知识大奖赛活动正式启动,该活动得到了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 举办本次大奖赛,旨在加强新《消法》的宣传普及,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进而推动新《消法》的贯彻落实”。大奖赛试题除了出自新《消法》,还有部分题目出自与新《消法》配套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记者8月8日从民政部获悉日前已出台部门规章《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并对外公布将于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等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办法明确慈善组织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责任;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得以新闻发布、广告推广等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信息公开义务
为深化新时代下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域旅游新发展,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导游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规范导游管理的部门规章,《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记者2日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导游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
近日,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发布公告称,批准发布《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T/CCSAS 005-2019)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将于2020年2月1日开始实施,是国内首个关于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团体标准。 《标准》由天津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等单位共同编制,内容包括化学化工实验室的人员管理、化学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设施管理、环境管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应急管理等;适用于涉及化学化工实验的实验室(不含中试规模的实验室或工厂),包括高等院校实验室、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实验室(含化验室)、公共实验平台等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部门规章对中央企业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与2018年印发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相比,《办法》更加突出刚性约束,内容更全、要求更高、措施更实。一是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规定了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首席合规官等主体的合规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了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合规管理“三道防线”职责
北极星固废网讯: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应急管理部第二批取消的1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4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见附件)予以公布。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等资格证书被取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应急管理部第二批取消的1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4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见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第十四条修改为:“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在资质许可机关的网站或审批平台提出申请事项,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业绩等电子材料”。 二、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第十一条修改为:“企业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在资质许可机关的官方网站或审批平台上提出申请,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业绩等电子材料”。删去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对相关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国际物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想要申请境外注册怎么办?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时,应当通过信息化系统向住所地海关提出申请,提供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已完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手续; (二)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过程持续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 (三)进口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四)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诚信自律、规范经营,且信用状况为非海关失信企业; (五)一年内未因企业自身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被进口国(地区)主管当局通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