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
随着民办教育的快速崛起,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民办教育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国家发展民办教育的基本方针、扶持政策、规范管理等作出了法律规定,我国民办教育法制建设迈出里程碑式的重要一步。 国务院2004年颁布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补充和细化了合理回报等规定,标志着民办教育管理体系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德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做出重大调整,首套房贷首付上调至30% 据悉,《关于调整德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决定》即将出台,根据新政策,德州人申请首套住房贷款时,将由之前的首付20%上调至30%;申请二套住房贷款时,将由之前的首付30%上调至40%;而且,在不得对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贷款的同时,对已经两次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也不再发放贷款。 文件内容如下: 2017年8月7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表决通过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及省住建厅、财政厅、人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要求,支持职工自住性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性购房和房价过快增长,拟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如下: 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2、在不得对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贷款的同时,对已经两次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也不再发放贷款
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将于3月4日下午3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开幕会上,与会全国政协委员将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议程,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对开幕会汪洋作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进行现场直播;新华网将对开幕会作现场图文直播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决定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网南昌1月8日电 1月8日下午,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在南昌举行。会议经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8日决定任命孙洪山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第29届学生会学生议会于2021年7月30日通过制定“学生公民投票法”,赋予学生会会员创制、复决权。 本会会员依该法可提出学生公投案,亦可参与连署、投票。 针对学生会学生议会通过之自治规章、条文进行再次表决
10月26日,中共海口威立雅党委书记王芬带领全体党员召开委员会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会议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子仕主持。市水务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钟文科参加会议
近日广州市政府印发了修订后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规定》删除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条款。 据了解《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在修订前该《规定》在第二十七条明确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